2015/04/28 |
根據台積電自我定義,公司最重要的三種利害關係人為:股東、員工、與社會,並依此制訂十大CSR執行原則,如誠信、守法、公司治理、提供優質工作、因應氣候變遷、積極創新、關懷社區等。
特別的是,台積電的CSR委員會由CFO(財務長)何麗梅主導,每季開會外,也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評審認為,CFO可直接管控財務及成本數據,有助於將CSR理念內化到日常營運中。比方,台積電設有綠色供應商獎,藉此要求往來對象的環境與安全績效,並做為汰換依據。而近來備受關注的水資源,台積電也可列出洋洋灑灑的節水效率與回收成果。
台積公司
│成立時間│1987年
│董事長│張忠謀
│營收│7628億元(2014年)
│得獎理由│
➊堪稱國內少數兼具經營成果與CSR正面評價的優質企業
➋由財務長主導CSR委員會,將CSR理念轉為具體KPI,強化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