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入住飯店、旅館,不再提供沐浴乳、牙膏牙刷?環保署今(6)日預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及實施方式」草案,未來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7月起分2階段實施。
一次用旅宿用品不論產品、容器或包裝,多使用塑膠材質,使用後棄置易造成資源浪費,更有可能污染海洋生態。為減少塑膠廢棄污染環境,聯合國環境署及世界旅遊組織,在2020年推動全球旅遊減塑倡議(Global Tourism Plastics Initiative),邀請旅遊產業鏈業者及非政府組織加入響應。
2022年聯合國第5屆環境大會上,154個國家共同承諾,將於2024年前制定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塑膠公約,2030年大幅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應國際趨勢、減少塑膠廢棄物, 預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對旅宿業及其他住宿業一次用旅宿備品加以限制。
自2023年7月1日起分2階段實施,第1階段為「不主動提供」,第2階段則是「自備應有價差優惠或提供需求者選購」並由地方環保局提報實施日期。
本次草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訂定,適用對象為旅宿業,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和民宿,以及露營地、休旅車營地等其他住宿業,分階段執行限用一次性旅宿用品。
▍第1階段:自7月1日起,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也不能在客房外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性旅宿用品,僅餘消費者有使用需求時再提供。
▍第2階段: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用旅宿用品房型的價差,至少5%優惠。或在營業場所、客房內標示各項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提供消費者選購,實施日期由地方政府提報環保署核准發布。
此外,環保署說明,新制限制使用3類一次用旅宿用品,包括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例如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和一次用拖鞋等品項。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業者若違反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直接開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