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和RE100今(7日)天發表台灣綠電市場報告書,針對現行中小企業購電不易障礙提出綠電團購協議解方。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當場指示經濟部能源局對此進行專案報告,朝解決問題方向努力。
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和RE100共同發布《台灣能源市場報告:淨零目標及綠電團購協議》,分析台灣政府政策、本地再生能源市場、購買綠電的選擇,以及台灣綠電採購的主要障礙,由沈榮津代表政府接受報告書。
根據報告內容,台灣再生能源主要障礙為成本高、供應少,且缺乏市場透明度;儘管與2年前相比,情況已有所改善,但隨著RE100成員在再生能源使用目標上不斷提高,加上愈來愈多台灣公司承諾使用再生能源,以及立法院通過用電大戶必須使用綠電,市場對再生能源的需求也在增長。
報告指出,企業無法採購再生能源的2大主因仍為成本高和供應量低,且總量1兆瓦時的台灣再生能源證書(T-REC)的電力價格昂貴;同時,企業購電協議(CPPA)除了要求買家是用電大戶,簽訂10至20年的合約之外,定價亦高。
歐洲商會表示,這代表大量購買 T-REC 在經濟上不可行,且企業購電合約(CPPA)僅能提供給符合以上規範的極少數公司,多數在台灣的RE100成員無法符合這些規範。
因此,報告中針對CPPA 障礙提出綠電團購協議(APPA)可能解決方案,將2家或更多公司聚集在一起談判和購買電,如此一來,隨規模經濟增長,綠電開發商和購買者都將受益。
沈榮津致詞表示,能源轉型路上,外商配合台灣政策,帶著資金與技術到台灣,剛開始大家也抱著一種懷疑心態,後來開始有信心,「到現在可以說是大家蜂擁而上很熱鬧,」也感謝行政團隊扭轉投資環境,讓開發商朋友看見台灣市場可經營性。
沈榮津表示,開發商要面對的客戶有2種,一種是像台積電這種大客戶,購電量達到經濟規模,另有中小企業,「他要的不多」,相對談判籌碼較小;針對綠電團購協議,目前來看成本較高、期間較長,需要討論,但優點為可達規模經濟,他現場指示能源局對此專案報告,朝向解決問題方向,展現政府誠意。
談及區塊開發,沈榮津表示,會依序進行資格標、價格標,政府塑造公開公平競爭環境,歡迎大家一起來。
他也分享,先前到歐盟拜訪能源總署署長,「他說台灣推動再生能源是小老弟,我回答這個小老弟很不一樣,」在歐洲,從躉購電價(編按:躉購是由政府或台電公司以特定費率在特定年限收購所產生的電。)到競價歷經13至17年不等,台灣則是走7年就馬上接上,(新台幣)5塊多躉購到競價2塊多,對方也比讚回應。
本文轉載自2022.12.07「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