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離岸風電政策正式邁入新一輪調整期。pexels by Pixabay
在企業綠電需求迫切、離岸風電進度延滯之際,政府端出3-3期選商新規,從制度設計到產業方向都出現明顯轉向。取消國產化,改以ESG評分,並導入早鳥獎勵與CPPA模式,試圖為市場降風險、為投資解綁。然而,這套新機制能否成功補上擴大中的綠電缺口?
在歷經近一年半的政策空窗後,經濟部於元月8日正式對外說明離岸風電3-3期選商機制草案,宣告台灣離岸風電政策正式邁入新一輪調整期。根據經濟部規劃,3-3期將釋出總裝置容量3.6GW,預計於2030年至2031年間陸續併網,並訂下單一開發商最高獲配容量1GW的上限,試圖在引入新投資與分散風險之間取得平衡。
用ESG表現替代國產化規定,首度導入「早鳥機制」
相較過往制度,最大變革在於全面取消強制國產化規定。過去離岸風電選商,往往在資格與價格條件趨於一致後,由國產化承諾成為決勝關鍵,但也衍生出「得標後跳票」等履約爭議。
此次3-3期,經濟部改以「ESG規劃」取代國產化作為評分項目之一,並與開發商實績、財務能力及專案執行能力一併納入積分制評選,總分達70分以上者方具備獲配資格。經濟部強調:「為了提升執行效率,若開發商過去在台灣有逾期完工、未簽約或解約紀錄,將會反映在評分中。我們更在乎的是風場能否如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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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價格機制上,3-3期不再要求業者競標報價,而是以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作為主要售電模式,台電僅在未售電量部分,依「不高於迴避成本」的底價收購。經濟部指出,這樣的設計可降低融資不確定性,也更貼近企業直接購電的市場實況。
此外,面對國內半導體及RE100供應鏈對2030年綠電的急迫需求,3-3期首度導入「早鳥機制」。無論預定2030或2031年併網,只要業者能早於2031年底前發電,便可獲得20年購電合約之外的額外售電天數獎勵。
裝置容量穩步成長卻未達標,2031年前仍仰賴3-3期補量
從整體發展進度來看,台灣離岸風電近年雖持續推進,但與原訂政策目標仍存在落差。經濟部統計,截至2025年底,全台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已達4.4GW;若加計仍在建置中的海龍、沃旭大彰化,以及台電離岸二期等風場,2026年底可望達到約5.3至5.6GW。
然而,這一數字仍未達「二次能源轉型」訂定「2025年底達5.7GW以上」目標。能源署資料顯示,目前已設置風機474座,其中408座完成併網,實際可供電容量約3.5GW,其餘仍受施工、氣候窗與海纜修復等因素影響。

以1GW規模的海龍風場為例,雖已完成部分風機併網,但仍有數十座風機持續施工中;沃旭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與西北風場,則因海纜受損與海象不穩,商轉時程延後至2026年。台電離岸二期雖施工進度已逾九成,但全面竣工亦須等到2026年4月。
在此背景下,3-3期的3.6GW容量,被視為補齊2030年後綠電缺口的關鍵拼圖。若順利全數併網,加計既有與在建風場,2031年前台灣離岸風電總裝置容量,將可望推升至約9GW至10GW水準,成為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
ESG怎麼評?業者憂標準模糊、綠電時程錯位
儘管先前歐盟針對台灣「國產化」規範向WTO提出爭端解決後,政府祭出用全面取消強制國產化,改採 ESG 評分機制來替代。
但此制度上路,也引發開發商不同程度的疑慮。多家風電業者坦言,ESG規劃雖立意良善,但評分標準「海闊天空」,究竟哪些項目能被視為具體貢獻、如何量化與查核,仍有高度不確定性。
「每一家開發商都能提出自己的ESG版本,政府要怎麼比、怎麼判?」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亞太區域總裁許乃文即指出,ESG在3-3期評分中占比約15分,但內容涵蓋在地採購、減碳、社會共好等多重面向,沒有統一標準來比較。
許乃文也點出對於取消國產化的隱憂:「若國產化項目被稀釋到供應鏈認為『玩完了』,反而會影響正在進行中的3-2期採購動能。」她更直言,RE100國際半導體客戶的綠電查核時間點落在2029至2030年,真正能滿足需求的,仍是3-1期與3-2期風場,3-3期時程難以對齊市場,「政府應優先處理3-1、3-2期放棄的容量遞補,這才是解決2030年綠電荒的最速方案。」
沃旭能源則主張「各期齊頭並進」。沃旭台灣董事長汪欣潔在說明會中表示,3-3期選商遲到已久,市場需要明確起跑線,只要時程確定、行政協調順暢,「五年內不是做不到,」她強調,2030年後企業對綠電的需求不會消失,政策不應只聚焦單一時間點。
供應鏈業者同樣關切ESG的可操作性。西門子歌美颯與丹麥風機業者維特斯(Vestas)皆建議,政府應提供參考樣態或指引,否則未來的ESG檢核,恐成為開發商與供應商的行政負擔。
投資退潮與持續加碼並存,風電進入產業深水區

過去幾年,國產化政策雖然催生了在地供應鏈,但也讓企業承受虧損,部分國外業者因而退出台灣離岸風電投資。2025年5月,台灣葉片製造商天力離岸風電科技宣布,全球風電風扇業者龍頭維特斯退出台灣離岸風電市場,也不參與3-2期工程。但維特斯後續強調,並未退出台灣市場,仍為渢妙一期等案場供應風機,並維持長期運維合作。
西班牙電力集團伊比德羅拉(Iberdrola)則在2024年表示,考量全球投資環境與台灣標規,決定不參與3-2期開發,選擇「轉身離去」。
森崴能源旗下富崴能源因承攬台電離岸風電二期工程成本大幅上升,加上3-2期工程進度與費用壓力,2025年出現嚴重虧損,單季認列損失高達77億元。人事也隨之震盪,森崴能源總經理胡惠森請辭,由董事長郭台強暫代;富崴能源總經理濮大威亦離職,暫由富崴能源董事長胡惠森兼任。
中鋼子公司興達海基則引進離岸風電產業,累計虧損達64億元,中鋼集團董事長黃建智坦言:「國產化過程像脫了一層皮。」但陣痛中,也培養出本土風電關鍵技術與人才。
不過,也有業者對台灣市場仍抱持信心,選擇持續加碼投資。沃旭能源攜手國泰人壽及其子公司國泰電業,引入本土資金參與,雙方以約新台幣250億元共同投資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場,取得總裝置容量632MW風場55%的股權,透過引進長期資金伙伴,強化財務結構與資金周轉。

另一方面,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投資開發的「渢妙一期」風場,也成功完成總額逾千億元的專案融資,成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中首座融資到位的案場,預計於2027年如期完工,年發電量約可達19.7億度。
這些現象顯示台灣離岸風電已從「政策示範」進入「商業深水區」。3-3期的轉型,標誌著台灣必須在自由市場競爭與扶植本土產業之間尋找新的平衡。雖然進度稍有落後、產業面臨陣痛,但隨着2026年大型風場陸續完工,以及3-3期對ESG重視,綠能發展不再只是硬指標的堆疊,而是與地方共好、與環境共生的永續投資。
如何讓3-3期如期如質併網,並緩解企業對2030綠電的渴望,將是台灣接下來半年備標期內,需與產業界共同跨越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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