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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桃園埤塘抽乾架鋼筋 種電在三不管地帶

瘋光電怪象1〉水利會急發電 施工照震驚社會
桃園埤塘抽乾架鋼筋 種電在三不管地帶

圖/「漂浪島嶼」臉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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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新政府為儘速達成太陽光電發電目標,桃園被設定為「埤塘種電」重鎮。在缺乏經驗下,規避環評、法令配套不全等問題陸續浮上檯面。埤塘種電政策,該怎麼走? 

元月15日的桃園楊梅,冬陽依舊耀眼,在台鐵富岡車輛基地外圍,有一個占地2.1公頃、人煙罕至的「埤塘」正全力趕工中。一大片的太陽能板在烈日折射下閃閃發光。一位工人發現有陌生人拿起相機,警覺詢問:「你們是誰?有什麼事嗎?」

這裡就是2017年12月初,一張網路照片惹怒環團、生態專家的所在地——富岡繞37-B號池。

照片顯示,當時埤塘的水已經被抽乾,正在進行立柱型太陽能光電施工,土地上已布滿了基樁,拍到這張照片的是關心生態議題的「漂浪島嶼」臉書主人。

其實,荒野保護協會講師呂東杰早在去年4月舉辦的桃園農業博覽會,就發現埤塘種電的事情。長期研究埤塘生態的他指出,桃園是擁有2851口埤塘的千塘之鄉,被列入世界級的自然地景,埤塘可以讓桃園市降溫1至2度。

失去滯洪、降溫功能 「很愚蠢」 

因此當他看到一根根鋼筋鐵柱直接插入埤塘時,很憂心這等於宣告埤塘死亡,失去滯洪、降溫、涵養水源功能。為何要放棄天然的降溫方式,然後讓民眾再用太陽能板發的電來吹冷氣降溫,「這是很愚蠢的事情!」呂東杰不解的說。

到底爭議在哪裡?

2016年底,新政府為儘速達成太陽光電發電目標,要求各縣市盤點可利用土地。其中,桃園被設定為「埤塘種電」重鎮。2016年12月,桃園市都發局找出2600公頃的2851口埤塘,其中水利會為最大地主,擁有326口、1161公頃的埤塘。

最後決定,優先以水利會持分2/3以上、面積超過1.5公頃的166口埤塘,做為第一階段的光電示範開發區。

2017年6月21日,桃園市市長鄭文燦對外宣示「千塘之鄉埤塘光電綠能計畫」,預計第一階段完成660MW(百萬瓦)的發電目標,相當核一廠一個機組的裝置容量,若有成效,將進入第二階段,再將1000多口埤塘設置太陽能光電。

由於中央希望2017年底有埤塘種電實績,桃園轄區內的桃園農田水利會、石門農田水利會快馬加鞭進行招標。其中,石門農田水利會第一階段先提供15口埤塘,分成三個標案發包,並於去年6月決標。

爭議1〉化整為零 刻意規避環評 

水利會通常都在冬季12月間,視各埤塘狀況而放水歲修,但去年承受須趕在年底發電的壓力,石門水利會讓兩口埤塘提前於夏天8、9月放水,等到業者拿到申請許可,大興土木時,才被生態人士發現,種電的問題也逐漸浮出檯面。

令環團驚訝的是,桃園埤塘有348口列為國家重要濕地,已被核准種電的一口便是,卻未經過環評。原來業者以「裝置容量未達500千瓦者,可免以環評」法條,適時規避此問題。

呂東杰不滿地說,埤塘是看總數,即便動一個都應整體評估,現在卻以化整為零方式,一塊塊分割發電,相當不負責任。

而且為何施工需要抽乾埤塘的水,不採浮台式而是立柱型的光電板也引發討論。

當時,連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都對外點名主管機關能源局不應置身事外,應規範或遏止不當利用行為,否則會讓政府推行太陽光電背負更多罵名而難以推展。

爭議發生後,能源局也坦承,埤塘確實屬於三不管地段,也沒有任何相關法令約束。

社會也開始質疑水利會的角色。以石門水利會兩口興建中的埤塘為例,發電面積3.05公頃,每公頃出租給業者種電的費用是72萬元,一年可增加219.6萬元的收入。

看似穩賺不賠,但水利會卻有苦難言。有主管私下透露,水利會配合政策,趕著辦理招商,結果廠商向縣市政府申請時,卻遇到很多問題,甚至不知道該找哪個窗口?

爭議2〉法規不全 只能見招拆招 

由於這是新業務,各縣市均無經驗。桃園市一開始由都發局負責,後來發現涉及電業,才又轉為經發局主管。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局長朱松偉坦承,埤塘種電為新政策,無前例可循,遇到問題只能一一解決。桃園因此緊急自訂埤塘種電審查草案。所有申請案,須由都發局、水務局、農業局、地政局、環保局共同審查後,才核發容許。

經地方不斷轉達執行困境後,農委會才在今年元月8日明訂管理原則,規範設施須考量耐風設計,採浮力型及高效率類型,且應與地形地貌結合,減低對環境的衝擊。

爭議3〉回饋金繳不繳? 中央、地方不同步 

棘手的還不只對環境的衝擊與法規不全而已。農田水利會開標時,根本不知道還要變更農業使用、繳交回饋金。直到光電業者不斷去函縣市政府,申請免繳回饋金,承辦員因無法判定,才發文請示農委會。

一位縣市農業主管說,2016年5月25日以後,政府新規定農地變更使用時,須將變更面積乘以公告土地現值後的50%,做為回饋金。假設變更面積5公頃(5萬平方公尺)、土地公告現值為500元,業者須繳交1250萬元回饋金。「在商言商,這筆錢不是小數目,」他直言,光電業者自認配合政策投資綠能,當然不想繳交。

農委會為配合中央的政策,已於去年8月17日回文給地方,針對農田水利會埤塘,水利會可認屬為廣義的政府機關,光電設施免繳農地變更回饋金。

問題看似解決了,執行卻困難重重。水利會自認是房東,僅單純出租埤塘土地,如以水利會名義申請免繳回饋金,將涉及權利義務關係,「我們會從公親變事主,如果將來發生糾紛,恐須面對法律問題,」一位水利會主管透露。且各地方政府作法不同,無所適從。

面對此難題,農委會建議水利會可與業者簽約,約定彼此的權利義務,例如衍生保險的對象等,但實務上仍滯礙難行。

目前,桃園已核發9口埤塘種電,但囿於生態保育、回饋金等卡關,已有業者因遲遲未能取得主管機關的容許使用許可,知難而退。其中,石門水利會有兩個標案已於去年11月底發文解約。

據悉,中央基於發電壓力,仍鼓勵水利會繼續種電,但合約已解除,如何與廠商回復合約,讓水利會頭痛不已。

迫於社會監督的壓力,中央政策再度修正,已將埤塘的光電設置面積覆蓋率,從六成降為五成。但如此一來,桃園根本難以達成第一階段660MW的發電目標,更不用說最終1000多口埤塘的規劃。

朱松偉也坦承,目前桃園僅依農委會第一階段17口埤塘核發容許使用,並無規劃1000多口埤塘的計畫。

有位涉及此業務的官員私下抱怨,「搞得我們真的是豬八戒,裡外不是人」。

「埤塘種電」政策執行至今,已暴露諸多問題,連環保署都在今年1月25日建議能源局針對「光電政策」辦理政策環評。未來該如何走下去?呂東杰建議,政府至少要整體評估對能源與環境的利弊得失,再取傷害最低的平衡點來發展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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