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遠洋漁船「大旺號」疑似涉及強迫勞動致死案件,至今已歷時7年,仍未有司法定論。取自高雄地檢署新聞稿
台灣遠洋漁業正面臨人權與貿易的雙重壓力。從強迫勞動爭議到供應鏈責任斷裂,「血汗海鮮」問題已不再只是個案,而是牽動國際市場與產業競爭力的風險。隨著美國啟動301調查、人口販運報告連年點名,近期不斷提倡永續的遠洋漁業該如何改革?
⚓ 本文重點導覽:台灣遠洋漁業人權危機與貿易挑戰
大旺號案延宕 7 年》司法進度緩慢,揭開遠洋供應鏈責任斷裂
台灣遠洋漁船「大旺號」疑似涉及強迫勞動致死案件,至今已歷時7年,仍未有司法定論。2019年,印尼籍漁工Sunoto疑似在船上遭虐致死;同船的菲律賓籍漁工Manny(化名)則於2020年來台尋求庇護,並被認定為人口販運受害者。為配合案件審理,他至今仍滯留台灣,長期無法返鄉與家人團聚。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簡稱漁工盟)與立法委員林月琴於4月2日召開記者會,Manny也親自出面發聲,呼籲政府正視遠洋漁業制度長期存在的問題。林月琴指出,大旺號事件並非單一個案,而是反映整體供應鏈潛藏的人權風險;若制度未能改革,台灣恐持續面臨國際社會與貿易制裁壓力。
對此,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於2020年對大旺號發布漁獲暫扣令(WRO),並在2022年認定此案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LO)所列11項強迫勞動指標。儘管高雄地檢署已在2022年起訴船東與船長等9人,但至今案件仍未完成一審判決,司法進度持續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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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壓力爆發》美國 301 調查啟動,「強迫勞動」成焦點
由於台灣遠洋漁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桃園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指出,大旺號上過去曾發生漁工遭暴力對待,甚至有印尼籍漁工在遭毆打後隔天死亡。這次事件的Manny也曾因氣喘發作,卻未獲得妥善醫療協助,一度被迫在甲板生活多日,凸顯基本人權保障嚴重不足。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祕書長李麗華也表示,包括大旺號、福賜群號與金春案在內,多起重大案件都是由民間團體揭露後才曝光,顯示現行官方監管與勞動檢查機制仍有明顯缺口。她進一步批評,權宜船制度讓部分台資漁船登記於他國名下,卻未落實相應監管責任,形成「合法掩護非法」的制度漏洞。
在國際層面,對台灣的壓力也持續升高。美國國務院於《人口販運報告》(TIP Report)多次點名台灣,要求提升案件起訴與判決效率,同時強化勞動檢查與蒐證能力。
此外,《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勞動章節亦明確要求台灣改善遠洋漁工的勞動條件。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該協定要求台灣在三年內讓遠洋漁工享有與本國勞工相當的保障,讓現行「聘僱雙軌制」進行制度性調整與改革。
延伸閱讀:美 301 調查也含勞權?從巨大暫扣令事件看懂企業新門檻「TISFD」

血汗海鮮流入全球》從捕撈到品牌商,誰該為人權盡職調查負責?
除了勞動條件爭議外,大旺號事件也進一步揭露出台灣在供應鏈治理上的缺口。根據綠色和平調查,該船捕撈的漁獲曾流入美國知名鮪魚品牌「大黃蜂(Bumble Bee)」的供應鏈,背後母公司則是全球三大鮪魚貿易業者——台灣水產貿易商豐群水產,業者也承認曾與大旺號有商業往來。
然而,在現行制度下,供應鏈下游的貿易商與品牌業者,並不需要對上游可能涉及的人權風險負擔法律責任,導致責任出現斷裂。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郭珮嫻指出,這樣的制度缺口,不僅讓消費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血汗海鮮」,也讓企業得以規避應有的責任。
除此之外,2026年3月,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正式對台灣啟動301條款調查,其中「強迫勞動」即被列為重點關注項目之一。綠色和平美國分部全球漁業人權資深顧問Sari Heidenreich指出,台灣遠洋漁業在政策與執法面向存在系統性問題,包括未將漁工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以及人口販運的法律定義尚未完全與國際標準接軌。
在外部壓力升溫之際,產業界也出現不同聲音。台灣區鮪延繩釣漁業同業公會總幹事林涵宇表示,若大幅提高勞動成本,可能使部分業者退出市場。
逢甲大學教授楊明憲則認為,過於嚴格的規範,可能促使漁船轉而掛靠他國國籍,反而增加管理難度。不過,人權團體對此持不同看法,認為即使台資漁船改掛他國旗籍,國際社會仍會將相關責任歸屬於台灣,無法真正降低風險,反而可能進一步擴大監管與貿易壓力。

400 億產值保衛戰》制度改革勢在必行,將人權合規轉化為貿易優勢
根據農業部統計,台灣遠洋漁業年外銷產值約400億元。因此,一旦因強迫勞動爭議遭國際市場限制,將對整體產業帶來實質衝擊。從ESG角度來看,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的漁撈行為,往往伴隨勞動剝削問題,使永續漁業不僅是資源管理議題,更涉及人權治理與制度完善。
對此,漁工盟呼籲,政府應儘速提出具體改革路徑,包括廢除聘僱雙軌制、推動《漁撈工作公約》完成國內法化、建立企業人權盡職調查制度(HRDD),並設立獨立監督機制,以全面強化海上勞動保障。
林月琴強調,台灣的產業競爭力不應建立在壓低弱勢勞工成本之上,而應透過制度改革,將人權合規轉化為國際貿易中的長期優勢。
🔍 深度 QA:台灣遠洋漁業的國際人權挑戰
因為該案涉及強迫勞動致死,且被美國 CBP 認定符合國際勞工組織 (ILO) 的 11 項強迫勞動指標。更關鍵的是,其漁獲流向了美國知名品牌與全球大型水產貿易商,突顯了供應鏈監管的巨大漏洞。
301 調查是針對不公平貿易行為的強效工具。若台灣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被判定為系統性問題,可能導致台灣漁獲被禁止進入美國市場,直接威脅每年約 400 億元的外銷產值。
目前台灣漁工分為「境內聘僱(受勞基法保障)」與「境外聘僱(勞權保障較弱)」。改革核心是希望將所有漁工納入勞基法,落實薪資直接撥付與勞動條件一致化,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