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環保署正式升格環境部,對於外界關注的碳費徵收,氣候變遷署表示,確定將以2024年全年排碳量為計費基礎,2025年開始繳納。不過,相關子法究竟何時拍板?企業購買碳權可抵碳費嗎?
8月22日環保署正式升格為環境部、設立四署一院,由前中興大學校長薛富盛接下首任部長。同日下午,三級機關包含各界關注的「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環境管理署」及「化學物質管理署」,也在產官學研見證下完成揭牌儀式。
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陳建仁致詞時提及,為協助產業因應國際減碳要求,台灣碳權交易所已於8月7日掛牌,期盼環境部升格後在治理上發揮更大功能,並加速《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子法及碳費機制修訂。
榮升氣候變遷署署長的蔡玲儀也分享,為加速推動氣候法12項子法研擬,加強跨部會合作、及整合淨零關鍵戰略需求,早在升格之前,行政院就在今年4月22日核定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以增補人力。
環保署受限組織法從2008年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公室、2021年設立氣候變遷辦公室,終於從籌備處正式升格氣候署。未來,除了原先負責淨零的綜合業務組、排放管理組、減量推動組、韌性調適組,亦新增碳費推動組。
今年6到8月,氣候署已陸續預告氣候法4項子法草案修訂,並辦理公聽研商會。包含「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皆會按原訂期程走完,再向環境部長報告、公布施行。
碳費徵收延後一年,企業2025年開始繳納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陸續於明(2024)年起開徵,不少企業超前部署制定內部碳定價,究竟台灣碳費何時公布?
蔡玲儀在揭牌後接受媒體聯訪,她解釋,環保署7月時已和各產業公會、工總擘劃碳費藍圖,包含碳費相關子法的收費辦法、收費對象及優惠費率、指定減量目標與自主減量計畫審核辦法和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等。
她進一步說明,現階段碳費徵收對象以年排放總量2.5萬公噸以上的製造業和電力業為主,原先預計2024年開始徵收碳費,確定延後一年上路。也就是說,政府會以2024整年排放量為徵收和計算依據,企業首度繳納碳費時間點將落在2025年。到了2026年,歐盟CBAM正式開徵碳關稅,台灣企業在原生產國已繳交碳費,產品出口時也能銜接得上。
不過,蔡玲儀補充,碳費並非單一費率,根據氣候法第29條,被徵收對象可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即可適用優惠費率。因此,9月也會持續與產業討論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如何訂定,預計今(2023)年底提出相關子法草案,明年初召開費率審議會、確立碳費費率,讓需繳交對象儘早編列預算。
對此,薛富盛表示,環境部會站在國家及公正社會的角度衡量,和課徵對象500家企業積極討論,「雖然無法讓大家都滿意,但希望可以訂出一個可接受的(碳費)價格。」
一個減碳,多種抵換方案,有何差別?
蔡玲儀直言,「碳費徵收目的是鼓勵企業減量,不是為了要收費,」目前氣候署偕經濟部工業局,正密切和產業討論如何訂定自主減量計畫,並以優惠費率作為達標誘因。
今年初國發會上修2030年台灣國家自訂貢獻(NDC)的減碳目標至24±1%,蔡玲儀表示,年底也會公布整體製造部門2030年減量目標的初步規劃。
買碳權,可以抵碳費嗎?
隨著台灣碳權交易所開張,未來企業在國內透過自願減量專案獲得的減量額度,是否能在碳權交易所買賣,備受關注。
對此,蔡玲儀強調,「碳費和碳交易是促進減碳的關鍵工具」,未來氣候署有兩項重要工作:其一,對碳排大戶增收碳費,目前納管國內500間企業。其二,透過減量額度(也叫碳權)交易機制,鼓勵更多中小企業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將來獲得的減量額度可放上國內碳權交易平台。
根據目前規劃,碳權交易所的主要來源有三:高品質、不重複計算的國外碳權,以及國內碳權包括「自願減量額度」及「增量抵換額度」。
自願減量額度包含沼氣發電或透過相關專案取得,初期僅提供有環評需求的業者。氣候署也正在修訂增量抵換辦法,提供有抵換需求的業者(如:科學園區或工業區)及一般民眾申請增量抵換專案,如機車汰換購買電動車。
至於國內外碳權來源、交易對象與方式、認列規則,有待氣候署修訂相關子法、建構全國一致的標準,避免各部會不同調。針對外界關心「買國外碳權,可以抵碳費嗎?」蔡玲儀回應,氣候法子法會先訂定國內碳權抵減比例,後續再訂出國外碳權額度認可準則。換言之,碳費徵收對象有一定比例可用國內減量額度扣減。碳權交易辦法預計11月預告,今年底公告相關辦法。
按現行法律規定,只有在碳權交易所上架、購買的國外碳權,才會被氣候署認定、進行扣抵。蔡玲儀語重心長說,未來還是希望先擴大國內自願減量的幅度,「畢竟買國內碳權至少是在台灣透過養豬場、工業製程減量的額度,對國家減碳效益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