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管會與環境部陸續推動永續發展與碳費相關措施,無論是上市櫃公司還是中小企業,在揭露永續報告方面都須參考 SASB、IFRS 及 ISO 等國際標準,並接軌品牌商、CBAM 等國際規範。台灣企業應致力於呈現透明且負責任的永續報告,這不僅能進一步提升全球市場的競爭力,更能讓投資人清楚了解企業在社會責任與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作為。以下帶大家了解2025年企業需要揭露永續報告規範有哪些?
2025年金管會在永續揭露報告有哪些新規定?
根據新規定,實收資本額在 20 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必須編製永續報告書,並確保於 2025 年 8 月底前完成申報。此舉旨在提升市場透明度與企業永續發展的標準。
在行業指標方面,作業辦法將依據 SASB 準則,揭露各行業特有的績效指標,幫助企業與投資人清楚掌握各產業在永續發展方面的表現。
此外,金融業、食品業、化工業及餐飲業(若營收占比超過 50%)等相關行業,必須獲得第三方確信,以確保資料的真實性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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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方面,首次違規的企業將被處以 1 至 3 萬元罰款;累次違規或情節嚴重者,罰款最高可達 100 萬元。若企業未能如期完成申報,證交所將依管理規則依法處理,進一步維護市場公平,並促進企業永續發展的透明度。
身為供應鏈的中小企業該也要揭露?
為滿足大型企業在範疇三排放揭露上的需求——「2028 年資本額 100 億以上公司需編製 2027 年年報」,政府規定中小企業只需協助提供碳排放估算數據。對於未進行碳盤查可能影響融資的疑慮,經濟部說明:
- 貸款文件要求: 未來企業在申辦貸款時,銀行可能會要求提供碳排放相關資料,但目前中小企業僅需提供自行估算的數據,無需強制編製永續報告書。
- 政府資源輔導: 中小企業可透過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推出的線上「碳服務」平台、減碳診斷預約服務以及「企業淨零行動手冊」,獲得技術與資金支持,幫助企業掌握碳排狀況並推動低碳轉型。
台灣企業何時才會採用IFRS規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旗下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正式推出兩項重要準則:「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S1)與「氣候相關揭露」(S2)。這些準則旨在建立全球統一的揭露標準,增強永續資訊的可比較性,並有效防止企業漂綠行為。
為因應國際趨勢,金管會正積極規劃與IFRS永續揭露準則接軌,並將以直接採用(adoption)的方式實施新標準。此舉有助於確保本國企業的永續資訊與國際標準保持高度一致,進一步提升全球市場的透明度與信賴感。
適用對象及時程:
- 2026年: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適用。
- 2027年:資本額達新台幣50億元以上且未達100億元上市櫃公司適用。
- 2028年:其餘所有上市櫃公司開始適用。
為兼顧不同成熟度企業的實際狀況,金管會推出部分豁免措施,以減輕企業在永續報告編製上的負擔。例如,首年度企業只需聚焦氣候議題;溫室氣體範疇3的揭露可延後;首次適用年度也可免除揭露比較期間資訊。
此外,對於量化較具挑戰性的項目,例如氣候風險的預期財務影響及氣候情境分,企業可採用質性說明或合理估算方式揭露。這些彈性安排不僅降低了企業成本,同時助力企業順利邁向永續發展之路。
IFRS S1 與 S2 差別在哪裡?
在國際財務報導領域,IFRS S1 與 S2 準則分別聚焦於揭露永續與氣候相關的風險與機會資訊,並以 SASB 準則作為指導。其主要內容涵蓋了:
- IFRS S1 應用 SASB 準則
- 在揭露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資訊時,企業可參考 SASB 的「揭露主題」,這些主題涵蓋五大範疇:環境、領導力與公司治理、商業模式與創新、社會資源以及人力資源,幫助企業識別關鍵議題。
- 辨認適用揭露規定: 當現有的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無法明確應用於某一永續風險或機會時,企業應參考 SASB 準則中的「指標(Metrics)」並評估其適用性,以確保資料揭露的完整與精確。
- 揭露指引來源: 企業需要明確指出所採用的指引來源,包括特定準則(Specific Standards)、公報(Pronouncements)、行業實務(Industry Practice)以及其他相關指引(如 SASB 的揭露主題)。此外,還應識別 IFRS 永續揭露準則、SASB 準則或其他來源中規定的特定行業標準,以及該行業所採用的揭露指標。
- 多角化經營大集團的做法: 對於涉及多個行業的大型集團,企業可以綜合各行業的揭露主題,進而識別出與自身業務相關且決策攸關的永續資訊,確保報告內容既全面又具針對性。
- IFRS S2 採用 SASB 準則
- 策略層面,企業必須針對影響未來展望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進行清晰的辨識,並參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之行業基礎施行指引》中所訂定的揭露主題,確保資訊能夠全面呈現企業面臨的氣候挑戰與機遇。
- 指標與目標設定方面,企業需揭露與氣候相關績效的具體指標,同樣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之行業基礎施行指引》的要求來訂定參考指標,以確保披露的資訊能夠幫助使用者全盤掌握企業的氣候風險狀況。
延伸閱讀:ISSB是什麼?IFRS資訊揭露催生企業第5張財報?
環境部碳費開徵,企業要遵守哪些規範?
2024年環境部正式確立了碳費費率,並於同年啟動了全國碳排查作業。根據最新規劃,約500多家列管業者將在2025年5月底前,根據盤查結果繳交第一筆碳費。在推動溫室氣體管理的過程中,企業需全方位檢視自家營運與製造環節中的溫室氣體來源與排放量,並依序完成碳足跡盤查、認知、申報、減量、交易以及永續經營等各階段工作。
企業碳盤查要依據哪些標準?
企業需根據 ISO 14064-1 標準,對所有活動及排放源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以確保量化、監督、報告及確證工作的完整與精準。
其中,最新版本 ISO 14064-1:2018 於 2018 年 12 月發布,為全球企業、政府機構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提供了一致的盤查報告參考,進一步標準化並提升全球溫室氣體管理的作業品質。
ISO 14064 溫室氣體排放查證有哪些步驟?
根據 BSI 的說明,ISO 14064 查驗程序能夠確保企業所提供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正確無誤。我們的查驗方式更進一步,保證排放報告不僅可靠與透明,且前後數據保持一致。
溫室氣體查證程序共包含七個步驟:
- 申請查驗
- 決定查驗範圍
- 簽訂合約
- 文件審查
- 第一階段查驗
- 第二階段查驗(每年一次)
- 發出查證聲明書
若在第二階段查驗中發現疏失,則企業需採取改善、糾正措施,並進行追蹤查核,待確認問題修正後,再發出正式的查證聲明書。
沒有繳交碳費會怎樣?
根據草案內容,收費對象首先須登入指定平台,自行計算碳費,接著填寫申報單和繳費單,並將費用匯入指定金融機構的代收專戶,最後再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
此外,若企業未按規定繳費或繳納不足,將享有90天的寬限期;但寬限期屆滿後仍未繳清者,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60條規定,每逾期一天將按照滯納金額加徵0.5%的滯納金,最嚴重的情況甚至可能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