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是企業減碳的第一步,也是實現淨零排放的基礎,碳核算金融聯盟(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s,PCAF)於2020年11月發布《金融業全球溫室氣體盤查和報告準則》,旨在指導金融業者透明與一致地量化各類金融商品溫室氣體排放資訊。
截至2024年,全球共計有500家金融機構加入並導入PCAF方法學,依循2022年發布之Part A正式版本計算投融資部位溫室氣體排放。國內外各項永續評鑑,例如道瓊永續指數(DJSI)以及我國金管會發布之永續金融評鑑,亦將金融機構是否衡量其金融資產碳排放做為評選指標之一。
考量金融機構之角色並非止於資金提供,亦囊括私募、承銷等業務,PCAF於2023年12月推出Part B指引,提供促進排放(facilitated emissions)計算方法,協助金融機構揭露和資本市場發行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
資本市場規模龐大,金融機構若能了解並妥善管理其在資本市場的活動間接促成之排放,便能更有效地發揮金融業對產業的永續影響力。PwC觀察全球金融同業,部分標竿企業已陸續於2024年進行促進排放計算並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可見促進排放盤查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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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整理Part B指引之適用範疇及計算的三大要素,協助金融業接軌國際趨勢,啟動資本市場活動的減碳。
什麼是促進排放(Facilitated Emissions)?
相較於傳統融資,交易股票與債券等金融工具的資本市場擁有更大的靈活性和流動性,在提供所需資金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金融機構作為資本市場中協助進行多方交易的促進者(facilitators),協助客戶在初級市場發行證券、私募股權與私募債權等服務,是引導資金流向低碳產業與活動的關鍵角色。
而金融機構在進行承銷、私募等業務的過程中,於資本市場間接促成的碳排放即是促進排放。由於在特定年份發行的資本市場產品可能會影響隨後多年的氣候變化,為確保能全面了解與管理金融服務所造成之環境影響,金融機構有必要進一步衡量其促進排放。
促進排放 V.S. 投融資排放
自2022年底PCAF正式發佈Part A指引後,金融業已陸續啟動投資與融資業務所帶來的金融資產碳排放盤查。然而,有別於透過貸款和購買股權直接提供資金,促進者並不直接向實體經濟中產生排放的公司提供資金,而是於資金需求方的私募或發行時短期參與公司活動的角色,提供的是金融「服務」而非「資產」,並不涉及長期投資貸款曝險 ,因此,這些活動不會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投融資排放 (Financed Emissions) | 促進排放 (Facilitated Emissions) | |
方法學 | Part A | Part B |
財報形式 | 資產負債表內 | 資產負債表外 |
適用活動 | 投資或融資 | 投資或融資 |
參與時間 | 長 | 短 |
促進排放計算三大要素
Part B指引提供促進排放的計算方法,協助金融機構衡量與揭露金融機構提供發行人促進資本市場交易之服務所應承擔的碳排放,其適用範疇包含初級市場證券承銷、私募股權、私募債權與聯合貸款,資誠參考PCAF指引,彙整計算促進排放的三項要素說明如下:
促進排放=Σ年度排放量×歸因因子×權重因子
1. 年度排放量: 由於促進活動通常是短期的,金融機構與發行人財務上的關聯性在交易完成後便結束,因此以發行人於交易發生當年度排放量作為計算之排放量。
2. 歸因因子:金融機構應依據所促進的發行量之比例分配其對發行人的排放責任,實務上可採用個別交易中實際促成之交易量或交易金額計算,資料取得困難時,則建議根據不同金融機構在整體資本市場交易的手續費或交易量占比排行進行估算。
註:歸因因子=總籌集金額×承擔比例發行方企業價值/發行方企業價值
3. 權重因子:考量到促成者的角色與直接資金提供者不同,PCAF參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評估銀行關鍵活動的相對重要性時,所採用之百分比權重,並以33%作為促進者應承擔之排放責任的權重因子。金融機構亦得使用未加權方法報導促進排放(意即使用權重100%),但須同時揭露33%,並說明未考量權重因子之原因。
金融業加速資本市場減碳步伐
資本市場為資金流動的樞紐,規模龐大,因此金融機構在資本市場中的活動,相較於直接資金融通更具廣泛影響力。儘管促進排放盤查仍處於起步階段,許多金融機構尚在探索相應的計算及報導機制,但部分國際金融業已陸續於2024年進行促進排放盤查,並在永續報告書或年報中揭露相關資訊,包含UBS、HSBC、Citi與Standard Chartered。
例如,瑞銀集團(UBS)已於2023年的氣候與自然報告中依循PCAF指引,計算瑞士銀行與瑞士信貸前兩個年度在特定碳密集型行業中股債發行的促進排放量,並計劃於後續年度將盤查範圍擴及至聯合貸款。隨著監管要求的增強和市場對透明度需求的增加,我們預期未來會有更多金融機構逐步提供更詳細的促進排放數據。
目前我國監管機關已開始評估金融業的範疇三財務碳排放揭露時點,因此資誠建議金融機構應開始重視資本市場交易活動對環境的潛在影響,並盡早啟動促進排放盤查。
四大階段,啟動促進排放碳盤查
無論企業的碳管理發展到何種階段,都能尋找對應的金融業淨零服務資源:
• 碳盤查階段:包括營運面碳盤查(範疇一、二、三)、投融資組合財務碳排放(範疇三)、促進活動之財務碳排放(facilitated emission)、保險相關財務碳排放(insured emission),以及國際標竿/同業(peer)間距分析與比較。
• 減量路徑階段:包括永續治理單位規劃、永續策略藍圖建構、金融業氣候風險與機會評估、金融業科學基礎(SBT)或淨零目標建立。
• 轉型策略階段:包括綠色/永續標籤落地與應用、金融商品碳足跡、投融資標的議合策略、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之評估與規劃、內部碳價(ICP)制度導入。
• 溝通揭露階段:包括國際永續標準導入、資訊揭露輔導與確信、金融商品確信等。
資誠為永續領域的解決方案先驅,協助台灣企業建立全方位的碳管理策略,陪伴企業共同因應國際趨勢,也期待協助企業從核心本業出發,發揮自身核心能力實踐企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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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社立場)
原文標題:從財務碳排放到促進排放,全球金融業加速資本市場減碳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