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日前宣布,為了能夠加速產業價值鏈的脫碳時程,SBTi決定擴大「範疇三」碳排標準,企業未來可以利用碳權來抵換「範疇三」的碳排量,預計在今年7月前發布草案。
目前SBTi宣布放寬企業可購買碳權來抵換「範疇三」排放,讓企業能夠鬆一口氣,但同時也讓外界疑惑是否推升企業購買碳權來「漂綠」的疑慮。對此,SBTi表示將會強化碳權查驗單位的規範機制。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日前宣布,為了能夠加速產業價值鏈的脫碳時程,SBTi決定擴大「範疇三」碳排標準,企業未來可以利用碳權來抵換「範疇三」的碳排量,預計在今年7月前發布草案,臺灣碳權交易所總經理田建中持樂觀態度表示,這項措施能夠提高企業投入脫碳、淨零工作的積極性,企業購買碳權來更加關注不同氣候行動議題。
★台灣第一個ESG與USR永續整合平台,加入ESG遠見共好圈★
SBTi規劃2024年首要任務是積極修訂指標性企業的淨零標準,包括企業能夠更好地應對「範疇三」排放挑戰。因此,經過6個月廣泛諮詢多位利害關係人後,並且在擁有完整科學依據的政策、標準規範與程序的支持下,SBTi決定允許企業使用碳權來抵換「範疇三」的排放,儘管這項措施仍存在多項良性的討論,但這一項措施被認為是應對氣候變遷提供另一種關鍵工具。對於台灣而言,這項措施能夠刺激台灣碳權交易的活絡度。
由於目前企業漂綠情況猖獗,對於SBTi開放碳權來減少「範疇三」排放的措施,多數人認為此舉是助紂為虐,鼓勵企業購買碳權來漂綠,而非積極落實減碳行動。但田建中認為購買碳權並不能與漂綠劃上等號,他引用去年10月TIME雜誌針對7,000多家購買碳權的企業所做的調查結果發現,這些企業的自身減碳量比未購買碳權的企業高出3倍,且實際利用科學基礎來達到減碳目標是沒有買碳權企業的3.4倍,這些企業本身就具備永續意識且在行動更加積極與概念,倘若企業自身沒有減碳意願,也難以擁有意識去購買碳權來達到淨零目標。
為確保企業能夠真正落實此措施,SBTi持續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與門檻標準,以及檢視這些環境屬性憑證(environmental attribute certificates)可有效應用在「範疇三」排放減碳目的的規則,以符合碳排層次的原則。另外,考量此措施的適用範圍與複雜性,「範疇三」架構修訂需要與相關單位共同建立合作協議,其中涵蓋在目標設定中負責任地使用能源屬性憑證。
針對這項措施,SBTi表示不會介入碳權的品質查驗,這項任務會交由適合其產業的專業碳權查驗單位來協助處理。SBTi會積極協助所有碳權查驗單位取得並理解SBTi為此設立的需求方控管措施和規範。
SBTi認為,這項措施將有助於加速企業供應價值鏈的脫碳進程,同時推動企業利用創新技術逐步減少碳排放。作為標準修訂過程的一部分,SBTi將在 2024年7月之前發布一份初步草案,概述適用環境屬性憑證從事減少「範疇三」排放的基本規則、門檻和防護措施,並在諮詢所有利益關係人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