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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場

歐盟狀告WTO!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違反競爭原則,該如何拆彈?

離岸風電外資開發商居然向歐盟指出台灣離岸風電的國產化政策違反國際條約、損害利益。取自台電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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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3-2期結果公佈後,離岸風電外資開發商居然向歐盟告狀,指出台灣離岸風電的國產化政策違反國際條約、損害利益,將依WTO爭端解決機制管道,要求與台灣進行諮商。經濟部強調已啟動溝通機制,同時透過駐外單位向歐方說明,期盼化解疑慮。但事情有那麼簡單嗎?經濟部對國產化的態度又是如何?

離岸風電外商出逃,難道是台灣國產化惹的禍嗎?

日商捷熱能源(JERA)、德國萊茵再生能源(RWE Renewables)、西班牙電力集團伊比德羅拉(Iberdrola S.A.)這兩年陸續退出台灣的離岸風電市場。伊比德羅拉台灣總經理劉忠祐在聲明稿提到:「將持續關注台灣市場,並期待能與夥伴們在國際市場上維持合作關係。」也就是說,離開台灣市場將是選擇之一。

歐盟:國產化違反商業承諾 

如今,又有一記重拳打向台灣離岸風電產業。歐盟7月底發布聲明稿表示,支持台灣在再生能源方面的努力,但離岸風電招標國產化要求,違反WTO不歧視進口貨品與服務的承諾,對歐盟具戰略重要性的產業造成衝擊,如果台灣歧視非本土產品及服務,導致效率降低、價格上漲,更難確保再生能源供應,最終不利於能源轉型,對全球實現氣候目標造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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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說話的份量有多充足?除了歐洲是離岸風電開發的始祖地區,歐盟風電業年營收600億歐元(約新台幣2.1兆元),2022年在歐盟各國創造了30萬個工作機會,且預期2030年職缺將增加至93萬6000個,規模之大。

雖然離岸風電3-2期採「自助餐」方式,開發商自主選擇並承諾國產的零組件,選的項目愈多,分數愈高,但已經不只一家開發商「抱怨」國產化,因為難以掌握台廠的價格、交貨期程與服務量能,一家不具名的開發商直言:「我到現在還看不懂國產化的意義,國外沒人這樣開發離岸風電,高度國產化會害慘台灣。」

圖/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國產化,吸引本土廠商投入,但許多零組件與服務窒礙難行。Unsplash by insung yoon

一旦影響開發商的營運,也會拖累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關鍵就在經濟部的態度了。既然前經濟部長王美花開放國產化未果,在歐盟發布聲明稿後,經濟部火速跟進發布新聞稿回應,強調已針對國產化政策進行研析與檢討,未來將會朝開放方向研議,目前先派出駐外單位向歐方溝通,之後將與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在內的國內相關單位共同處理。

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也鬆口,研議開放的進程恐怕得加快。經濟部則強調,下半年確認本土產能後,評估水下基礎、葉片開放進口的比例,如果開發商未達國產化承諾,也不會開罰;必須注意的是,由於牽動當初的得標順序,開發商也得從其他項目進行補分才公平。

WTO爭議調解,最快也要一年

事實上,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開發至今,已經培養出許多具有零組件製造能力的廠商,包括水下基樁的世紀風電、興達海基,風電鑄件永冠(1589)等等,但或許是尚未達到開發商的標準,才會衍生國產化的爭議。

根據規定,台灣必須在10天內回應同意諮商,並在30天內啟動協商,如果60天內沒有取得共識,歐盟可要求WTO組成審議小組,即進入類似訴訟的程序,流程也要一年起跳(詳見下表)。

時限流程
60天諮詢、調解等
45天小組成立並任命小組成員
6個月向各方提交最終小組報告
3週向WTO成員提交的最終專家小組報告
60天爭端解決機構採納報告(如果沒有上訴)
總計1年(不上訴)
60-90天上訴報告
30天爭端解決機構透過上訴報告
總計1年3個月 (有上訴)
表格資料來源:WTO、遠見雜誌整理

台灣的離岸風電產業愈來愈成熟,但業內人士私下透露,若國產化卡住開發商投標,要達到「規模化經濟」並獲利,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以最早開發離岸風電的歐洲來說,案場都已漸趨規模化,放大生產規模增加經濟效益,案場至少GW起跳,台灣卻遲未開放。

當然,也有專家提到,歐盟大動作提出台灣國產化的問題,顯見台灣離岸風電市場還是備受關注。

以現況來看,離岸風電發展正走在一條顛簸的道路上,考驗新任經長郭智輝的拆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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