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ESG成為企業必修課,為預防「漂綠」行為,金管會嚴審永續報告書,每五年抽查上市櫃公司永續資訊,若有重大缺失,將罰3萬至100萬元。
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持續加劇。根據歐盟近期發布的氣象報告,今年5月,是史上最炎熱的5月。聯合國祕書長古特雷斯在世界環境日宣示,全球碳排放預算僅剩2000億噸,預計將於2030年之前耗盡。
隨著氣候危機迫在眉睫,各國監管機構紛紛強制企業揭露各種ESG永續報告書,嚴格審視企業ESG成效,台灣上市櫃公司也無法置身事外,ESG全揭露時代已然來臨!
★台灣第一個ESG與USR永續整合平台,加入ESG遠見共好圈★
督促企業淨零轉型,嚴審永續報告書
2022年3月3日,金管會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永續資訊,督促企業推進淨零轉型。
首階段,揭露產業為資本額100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鋼鐵及水泥業,2023年起盤查溫室氣體,2024年完成查證;第二階段擴及50億至100億元上市櫃公司,2025年起盤查;50億元以下自2026年起盤查;2027年,全體上市櫃公司完成盤查;2029年,全體完成查證。
除溫室氣體盤查外,上市櫃公司必須於每年8月底前申報永續報告書。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公司自2023年起編制,2024年報揭露氣候資訊;20億元以下公司,自2025年起編制報告書。
金管會規劃從2025年起,上市櫃公司必須於揭露合併財務報告公司盤查資訊的年度,同步揭露減碳目標、策略及行動計畫。
為鼓勵企業積極響應淨零轉型,金管會也建議企業以完成合併財務報告公司之盤查資訊為基準年,揭露其所訂定之2030年減碳目標、策略及行動計畫。
《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第三條規定,永續報告書應參考GRI準則揭露ESG重大主題、項目與影響,並參考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及SASB指標對應報告書內容索引。為防企業漂綠,金管會每五年抽查上市櫃公司永續資訊,依產業深入查核,重大缺失罰3萬至100萬元。
遵循IFRS規範,揭露不實恐坐牢
此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6月26日正式發布「IFRS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IFRS S1)及「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IFRS S1要求企業揭露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對其財務面之影響,IFRS S2則要求企業針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揭露更詳細資訊。
因應國際趨勢,金管會於2023年8月發布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預期可提升企業國際能見度、引導永續資金投資、強化永續資訊可比較性與可信賴性,加速達成企業永續轉型與淨零目標。
IFRS S1主要是揭露永續風險與機會,確立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原則,採用TCFD標準和框架。IFRS S2則聚焦氣候議題,規定企業揭露應對氣候風險和機會的計畫與策略,區分實體風險和轉型風險,同樣採用TCFD框架,並參照SASB準則考量產業特定主題,鑑別氣候風險和機會,揭露跨行業指標類別和行業基礎指標。
金管會為考量台灣企業永續成熟度差異,分三階段時間點進行,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在2026年開始採用;適用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在2027年採用;2028年,所有上市櫃公司都必須採納。
CSRD取代NFRD,2028年台企應戰
場景轉到歐洲。歐盟在2023年1月正式實施《企業永續發展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取代2014年發布《非財務報導指令》( 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NFRD),要求在歐盟設立的企業或子公司,必須揭露永續績效與相關策略影響。
永續報告書揭露規範必須遵循《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規定。對台灣企業而言,若在歐盟擁有大型公司,需要在2026年出版「2025年永續報告書」,中小企業則在2027年發布「2026永續報告書」,以及在歐盟發展重大業務的台灣企業,則需要在2029年完成「2028年永續報告書」。
永續報告書主要規範兩大項內容,一是企業必須以雙重重大性原則,包括財務重大性及影響重大性,評估公司及其價值鏈永續重大主題,並依「治理」、「策略」、「影響」、「風險與機會管理」、「衡量指標與目標」的架構進行管理與揭露。
此外,企業必須從ESRS準則超過1000個量化揭露指標中,挑選永續重大主題對應項目進行揭露,並委託第三方進行查證。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今年3月6日正式發布最新氣候資訊揭露原則,要求企業在申報資訊中揭露氣候相關風險、風險管理措施、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監督機制,以及在財務報表揭露極端天氣與自然災害事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規範對象為美國上市公司外,在美國擁有存託憑證(ADR)的台灣企業也在規範對象內,例如台積電、鴻海、日月光與中華電信等。
SEC要求所有規範企業皆揭露氣候相關風險、重大性定義、影響期程定義。其中,大型企業必須進一步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一、二排放量,以及提供量測方法與決定組織邊界定義的方法。
此規範原本計畫在今年4月初上路,但因仍有許多隱私、數據爭議暫緩執行。反對者認為,部分企業在範疇三排放量較大,若不要求揭露恐造成數據不精準。另外,在財報揭露溫室氣體排放要求可能造成企業過多資訊被搜集。
2026年實施CBAM,淨零數位雙軸轉型
至於碳關稅,歐盟已經開了第一槍!在2023年5月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預計在2026年正式課徵。
目前CBAM正處於試行過渡期階段,產品碳含量採用過渡期預設值來計算,但僅適用在7月31日前,後續仍可採用原產國「碳定價機制」、「強制排放監測方案」或「經查證的排放監測計畫」等三種等效方法,適用日期於在2024年12月31日前,正式期則需要採用歐盟認定的監測方法。
CBAM正式實行後,要求每年5月底前申報與繳納前一年度CBAM憑證,包括前一年產品進口數量、產品碳含量,包含前端原料、自身製程的排放量,以及引用排放係數;應繳納CBAM憑證。
若已申報但未能繳納足額CBAM憑證者,則根據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指令罰則予以處罰;進口產品符合管制項目卻未進行申報者,也會處三至五倍罰鍰;進口商除繳納罰緩外,還需要補繳足額CBAM憑證。
CBAM影響所有在歐盟有貿易活動的企業,須精準記錄排放數據與排放係數,促使企業導入碳盤查軟體。台灣企業應提升數位能力,加速落實淨零與數位轉型「雙軸轉型」行動,以便在2026年前超前部署接軌CBAM。
身處全球供應鏈,永續揭露面面俱到
台灣企業身為全球供應鏈關鍵角色,不僅符合各國永續揭露原則外,同時須配合品牌商永續目標來揭露永續報告。
目前全球市值最高企業輝達(NVIDIA),2026年將與占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67%的供應商合作,共同將全球升溫壓制在1.5°C以內;蘋果(Apple)則有超過320家供應商,承諾在2030年使用100%再生能源;為達到淨零目標,亞馬遜(AWS)在2023年宣布更新供應鏈準則,要求供應商在2024年定期提交減碳資料報告;英特爾(Intel)承諾在2050年前與價值鏈供應商,達成上游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
全球已有超過400家企業加入RE100(百分百再生能源倡議),台灣企業占33家,承諾2050年使用100%再生能源。
國際氣候組織於2017年發起「EV100」倡議,目標2030年達成100%交通載具電動化,台達電也參與其中。
另外,「EP100」(百分百提升能源生產力)則有三項承諾,以2005年為基準,在25年內能源生產力(EP)提升雙倍、2030年前擁有並實際採用綠建築、在10年內實施能源管理系統ISO 50001等,目前全球超過125家企業參與。
為因應ESG永續全揭露時代,政府應提供協助申報工具、課程等,或企業委託永續諮詢顧問公司,才能全方位達成不同單位的永續揭露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