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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實踐

海洋碳匯潛力驚人,用「藍碳策略」降低地球碳排

圖取自Pixabay by joak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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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6月5日世界環境日後,6月8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海洋日,希望藉此喚醒人類對於海洋的保育與永續利用。然而,在湛藍海洋消失前,政府能夠透過海洋治理政策「讓海重生」? 

  • 「保育海洋生態」是聯合國17項「2030永續發展目標」SDGs 中的第14項
  • 環境正義基金報告指出,現有的國際法律、公約或發展目標皆未達成監督治理,不到1%海洋保護區獲得有效的保護
  • 海洋蘊藏巨大的碳匯潛力,善用儲存在沿岸和海洋生態系中的「藍碳」,能有效預防碳排

「保育海洋生態」是聯合國17項「2030永續發展目標」(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中的第14項,倡議人類永續利用海洋生態系,確保生物多樣性並防止海洋環境劣化。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在氣候變遷第六次評估報告中,闡明需保護30%以上的地球面積;無獨有偶,2021年氣候變遷峰會COP26的《格拉斯哥氣候盟約》中也強調「維護森林、海洋和冰凍圈等所有生態系完整的重要性。」 為什麼COP26氣候峰會對台灣也很重要?

圖/聯合國於2015年提出17項「2030永續發展目標」。圖取自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海洋保護區淪為「紙上園區」 ,揭露海洋治理落差

對此,當前許多國家、區域和全球公約都將海洋治理納入計劃,制定具約束力的國際法律、框架,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及不具法律效力的發展目標。不過,這些約定框架真的有達到監督和制約效果嗎? 

據英國NGO環境正義基金會(EJF)發布報告顯示,不論是個別或整體來看,上述協約皆未達成監督職責與治理標準,無法確保對海洋進行真正永續、公平的管理。舉例來說,《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雖承諾保護10%的沿岸和海洋區域,但實際上,在原訂2020年期限屆滿時,並未完全實現任何一項目標。 

此外,歐洲海洋保護區形同「紙上園區」,缺乏有效管理及保護措施。根據歐洲審計院說法,目前歐盟海洋環境保護架構未嚴格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僅不到1%的海洋保護區可被視為有效,歐洲海域仍受到過度捕撈的威脅。這不僅凸顯各國政府未能兌現承諾,把海洋保護視為優先要務,海洋治理落差更是急需補救的缺口。 

專題報導》企業的17項修煉,SDGs如何在台灣啟動?

海洋生態保衛戰,善用「藍碳戰略」 降低碳排

海洋是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碳匯(Carbon sink,能夠無限期累積及儲存碳化合物的天然或人工「倉庫」),是減緩氣候變遷最長效的「自然療法」。美國大氣及海洋總署研究指出,沿岸藍碳生態系的碳吸存效率是熱帶森林的3至5倍,對於移除大氣中的碳有顯著貢獻。近年,世界各國愈發認知到海洋作為氣候解方的重要性,包含韓國、新加坡在內,有60國已於自訂貢獻中納入海洋生態系。 

「藍碳生態系」又是什麼呢?也就是將排放的二氧化碳等碳化合物,封存於海洋、海中生物或富含有機物的岩屑中,使其溶解為有機碳,這些儲存在沿岸和海洋生態系中的碳被稱為「藍碳」。 藍碳並不是面對氣候危機的「萬靈丹」,但意識到其重要性可以為我們引路,成為對抗氣候變遷的利器。因此,保育海洋生態系是預防碳排放的必要舉措,進一步阻止全球熱化、保護人類與社區免於氣候災難。   

以海草生態系為例,雖只占海洋面積的0.2%,卻擔負海洋年總儲碳量10%,蘊藏巨大碳匯潛力。然而,當受到人類開發行為污染時,其吸碳功能不但會明顯下降,還有可能轉換成高強度的碳排放源。同理,邁向淨零所衍生的各種海洋利用,包含離岸風電或海洋能等,若未經完整科學調查和評估,恐會增加更多碳排放量,對海洋生態系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 

圖/海草生態系雖只占海洋面積的0.2%,卻擔負海洋年總儲碳量10%,蘊藏巨大碳匯潛力。圖取自Pexels by Tom Fisk

環團倡議立法,落實科學監測和風險評估

對此,環境正義基金會與綠色和平7日發布聲明,呼籲台灣政府必須立即改善氣候和海洋治理,以保障人權和未來生活。環團指出,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仍忽視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而《海洋保育法》(下稱海保法)的討論,也欠缺保育和恢復海洋生態系的認知。 

綠色和平認為,附帶氣候變遷條文的海保法應盡速通過,並建置完整的科學監測機制,計劃在海域進行的開發活動,應事先進行風險評估與相關防範措施。此外,海洋管理需參考科學數據,並公開海域監測結果,讓政府和民間能就海洋保護的實施狀況檢討、即時改善。 

在人權保障方面,「氣候不正義」是全球性議題,意即排碳量最少、對氣候變遷需負最少責任者,往往首當其衝、承受最大的衝擊,台灣原住民正是這樣的族群之一。環團強調,立法院在後續氣候法及海保法審議過程,應納入人權影響評估機制,充分考量各族群受到的不同氣候衝擊,以做出合宜的決策。 

綜合媒體報導,對於外界關注的修法進度,海洋委員會表示海保法草案已完成各部會溝通,待行政院審議後送交立法院,目標今年完成《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三個法案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