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7月1日上路,正式納入法制管理。pexels by Khwanchai Phanthong
職場霸凌防治正式納入法制管理。隨著《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7月1日上路,企業若未落實防治責任,最高可罰150萬元。勞動部除公布子法與調查人才庫外,也要求企業建立申訴、調查及通報機制。然而,制度建置只是起點,當員工提出申訴後,企業該如何接住當事人、避免法律風險與勞資衝突,將成為新制上路後的最大考驗。
⚖️ 深度導覽:職場霸凌新法倒數與企業防治重點
隨著《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2026年7月1日上路,勞動部於6月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進一步明確規範職場霸凌的認定原則、申訴機制及調查程序。
為協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接軌新制,勞動部同步推出《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提供申訴、調查及協調處理流程等實務指引與範本,並建置常見問答、教育宣導教材等學習資源。此外,也同步上線「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協助企業媒合具法律、心理及人力資源等專業背景的外部專家參與調查,提升案件處理品質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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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新制倒數上路,最高可罰150萬元
「新法最重要的精神其實是預防優於調查。」H2U永悅健康職場健康處專業服務部門總督導簡禎瑩表示,企業過去多著重於事件發生後的處理,但新制要求從源頭建立防治機制,包括設置申訴管道、訂定防治計畫、辦理教育訓練及建立調查制度。
依規定,30人以上企業須訂定書面防治計畫及申訴處理機制;100人以上企業則須成立調查小組,成員須接受至少3小時專業訓練,且調查小組須為單數,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外部專家比例須超過二分之一。企業受理申訴後,7日內須成立調查小組,原則上2個月內完成調查,結果須於10日內通知當事人,並於15日內完成通報。
簡禎瑩提醒,企業若未落實防治責任,可處3萬元至75萬元罰鍰;若導致勞工發生職業傷病,最高可罰150萬元。若涉最高負責人霸凌案件,勞工也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外部機制介入調查,以確保程序公正。
員工申訴後誰接住?心理支持成企業新挑戰
「制度建好了,然後呢?」H2U永悅健康職場健康處副處長陳怡穎指出,企業面對職場霸凌可分為預防、受理、處理與修復四個階段,真正的挑戰不在制度建置,而是申訴發生後能否提供完善支持。除了申訴人,被申訴人同樣可能承受心理壓力,因此企業必須具備心理支持資源、專業調查能力及完整紀錄機制,才能確保案件處理品質。
她認為,企業不應等到正式申訴才介入,而應在衝突初期建立溝通與協調機制。許多爭議其實源於管理方式、溝通不良或認知落差,若主管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往往能在正式立案前化解衝突。
此外,為降低無效申訴造成的行政負擔,陳怡穎建議導入外部「申訴熱線」諮詢機制,由心理師或專業顧問協助員工釐清事件性質,讓爭議有機會在進入正式程序前獲得解決,既能接住員工情緒,也能減輕企業調查成本。

職場霸凌、性騷難分?律師:走最嚴程序
除了內部防治機制,新法上路後衍生的法律程序也讓企業人資與法務面臨更大挑戰。天衡國際法律事務所首席律師初泓陞指出,目前台灣職場不法侵害相關法規呈現「三軌制」,涵蓋職安法下的「職場不法侵害」、新增的「職場霸凌」,以及性工法規範的「職場性騷擾」,三者適用程序與規範並不一致。
「企業可直接採用要求最嚴格的職場霸凌程序處理案件,避免調查過程中發現涉及性騷擾後,必須重新啟動程序,增加行政成本與法律風險。」初泓陞建議。
針對檢舉方式,初泓陞也指出,許多跨國企業慣用匿名檢舉熱線(Hotline),但現行規範要求具名申訴才能啟動正式調查,容易造成員工已透過集團熱線反映,卻不符台灣正式申訴程序的認知落差,進而衍生勞資爭議。
「現在人資真的很辛苦。」初泓陞表示,人資除了負責招募、績效與教育訓練,未來還需承擔霸凌調查與法遵工作,成為企業推動職場霸凌防治的核心角色。初泓陞強調,企業最終目標不只是符合法規,而是建立願意傾聽與溝通的職場文化,讓問題在惡化前就能被及早發現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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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企業因應 QA
企業若未落實防治責任(如設置申訴管道、訂定計畫等),可處 3 萬元至 75 萬元罰鍰;若因此導致勞工發生職業傷病,最高可重罰 150 萬元。
百人以上企業須成立調查小組,成員須受過至少 3 小時專業訓練。小組人數必須為單數,且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外部專家比例更須超過二分之一,以確保調查的公正性。
目前台灣相關法規呈現「三軌制」,律師建議企業在處理申訴時,可直接採用要求「最嚴格」的職場霸凌程序。這樣能避免在調查中途發現案件涉及性騷擾時,必須重新啟動另一套程序的行政成本與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