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隨著國內碳市場逐漸成形,相關配套措施如碳費、碳定價也得盡快落地。日前,世界銀行發布最新《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截至2023年4月止,全球共有73個施行中的碳價制度,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3%。究竟碳費應該收多少?碳交易和碳費哪個更能刺激企業減碳?
上一篇文章上架後,綠學院收到許多業內人的感謝,表示功德無量替市場釐清許多誤解;同一時間,也有許多讀者提出更多問題,我發現這些問題直指第3個重要且廣泛使用的碳定價工具——碳費或碳稅。
該收碳費、稅還是總量管制?
收碳費或碳稅沒彈性,是不是應該改成開放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比較符合自由市場經濟?
碳費或碳稅這種碳定價工具很直觀,針對碳課徵一個稅費,就達到定價的目的。在作法上,有的是就各種在使用後會帶來碳排的能源——例如各種化石燃料——課徵(從源課徵)、有的則是直接針對排放源的排放量來課徵(從末端排放課徵)。
舉個例子說明從源課徵,目前臺灣有隨油課徵空污費,進口或製造多少油品,就要付出多少錢。這種課徵方式對於消費者的影響,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成本會轉嫁給你,但價格標上並不會註明,你可能沒辦法意識到原來你也為了空污付費。
從末端排放課徵,則是直接針對排放源的排放量來課徵,就如同垃圾費隨袋徵收一樣,如果你知道你每排放一噸碳需要付出多少代價,你就會有動機減少排放量。
不管碳費或碳稅怎麼收,你一定都會覺得很強制性,很沒有彈性。如果不要收碳費或碳稅,改成自由市場色彩強的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不是比較好嗎?
碳定價工具為得是減碳,不是收錢
理論上,若碳的費率或稅率與排放交易機制下的排放許可市場價格一致時,二者確實可以達到相同效果。但在實務上,這2個工具會因為考量各種現實因素,導致無法與理論結果一致。其中一個最大的差異,是須負擔碳成本的基礎不同。
碳費或碳稅課徵較少存在「免費」的空間,然而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裡,一開始推動時,多半會採用免費核配的方式發給管制對象排放許可,而只有當排放源的排放量超過手上持有的許可量時,才需要到市場上去購買排放許可。也就是說,只有這部分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並不是排放源排放的每一噸碳都要付出代價。所以要直接拿碳費一噸100元和排放交易市場的碳價一噸3000元比較,然後說那一個機制比較有效,這是張飛打岳飛。
碳費或碳稅在執行上可以直接利用現有的稅費系統來處理,因此行政成本相對較低,適用對象亦相對較廣。但在實務上,也有不同的設計考量。比如,多半遵從不重覆課徵原則,不會從源課一次、末端排放又課一次。
此外,國際實務上會有一些免予課徵的考量,例如鋼鐵業做為原料使用的冶金用煤及焦炭、或涉及電解過程所使用的能源所造成之碳排放等。這個免予課徵的考量有其合理性,因為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中,當替代技術及減量技術缺乏、或是減量成本太貴時,受管制排放源還可以去市場上購買排放許可;但在碳費或碳稅下它只能繳錢,無法觸發顯著的減碳效果,可別忘了碳定價工具可不是為了收錢,而是為了減碳啊!
碳定價工具作為內部碳管理基礎
最後,碳定價除了公部門的3種應用之外,近年私部門也開始應用碳定價工具來進行公司內部的碳管理,稱為內部碳定價。
在具體做法上,會先劃定公司內部應受到碳排放管制的對象,例如將公司內部不同的部門別設定為管制對象,接著,再使用類似前述的碳費或碳稅做法,針對這些管制對象的排放量進行課徵。公司內部通常會成立一個基金來管理這些課徵而得的資金,而被管制對象可向此基金提出減量專案的規劃以取得補助、進而減少該部門的碳排。
這種碳定價方式的重點,在於提供各部門減量誘因,由下而上找尋減量機會、並付諸實行。依據目前最新的統計,全球市值前500大的公司已有一半已採用、或規劃於二年內採用內部碳定價來管理公司碳排,並將內部碳定價視為引導公司低碳投資的有效工具。
這個系列的文章一開始,我們用經濟學的角度理解碳定價的底層邏輯,接著理解商業世界中的碳定價如何運作,認識了3種政府常用的碳定價工具,還帶你用金融市場一檔追蹤強制性市場的碳權ETF展開想像,最後理解企業常用的內部碳定價。希望可以幫助你脫離一知半解,不再靠著吸收碎片化的知識或資訊,片面解讀碳定價。
本文轉載自綠學院/文:劉哲良(專欄觀點不代表本社立場)
原文標題:碳費應該收多少?碳交易和碳費哪個更能刺激企業減少碳排放?
【關於作者】
劉哲良,十倍速的網狀思考經濟學家。一個安裝了「第三隻眼」的環境經濟學家,擅長辨別抽象的價值,看見萬物之間互相關聯及共生的網絡,其頭腦清晰的程度,任何偽裝或說不通的邏輯都瞞不了他。協助修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專長非市場價值評估,也就是幫沒有市場的東西估價,目前擔任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及綠學院綠色帶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