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性碳信用正協助國家與企業實現淨零轉型目標,減輕其短期的排放影響。根據美國商業資訊機構(Business Wire)統計指出,2021年全球自願性碳市場價值為20.0485億美元,預計至2027年將提升至171.1億美元。此外,2021年自願性碳市場交易量高達298.15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預計2027年將增長至678.56 MtCO2e。 可預期未來在各國政府逐步制定碳相關政策與交易平台的趨勢下,自願性碳市場的交易規模會持續擴展。
聯合國第27屆氣候峰會(COP27)期間,聯合國「反漂綠高階專家小組」公布「反漂綠」準則之「誠信第一」(Integrity Matters)的報告,其中提到企業或組織必須優先考慮在其價值鏈中緊急和深度減少排放,強烈鼓勵企業或組織在其淨零路徑上,若要購買碳信用必須選擇高完整性的,以平衡其年度未減排的其餘部分,而高品質的碳信用額度至少應符合外加性標準與持續性。
因此,自願碳市場誠信委員會(ICVCM)透過建立基於科學方法且具可驗證性的全球碳信用審核框架,於2023年3月發布「核心碳原則」(CCPs,Core Carbon Principles),希冀利用高度完整性的自願性碳市場,協助全球在邁向1.5°的轉型中提供資金。以下將先針對10項核心碳原則與評估框架進行介紹。
10項核心碳原則標準
自願碳市場誠信委員會與碳市場的利害關係人協商後,制定10項核心碳原則,同時列出高誠信碳信用之三項關鍵因素,分別為排放影響、治理與永續發展,並針對此三大項因素列出細部條件。
1. 排放影響
● 外加性: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或移除量的行動應具外加性,意即若無碳信用收入產生的獎勵,這些減少或移除將不存在。
● 永久性: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或移除的行動應是永久性,若存在風險逆轉可能性,則應採取相關因應措施。
● 減排量與移除量之穩健量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或移除量應基於保守的方法、完整性及科學的方法進行量化。
● 不可重複計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或移除量不得重複計算,包括重複發行、重複領取及重複使用。
2. 治理
● 有效治理:碳信用計畫應具備有效的計畫治理,以確保碳信用的透明度、問責制、持續改進與整體品質。
● 追蹤:碳信用計畫應透過登記簿進行唯一識別、記錄,及追蹤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活動所發放的碳信用,以確保可被安全、明確地識別。
● 透明度:碳信用計畫應提供所有減緩活動之全面且透明的資訊。該資訊應以電子格式公開,並且可供非專業受眾查詢,以便對減緩活動進行審查。
● 獨立第三方驗證與查證:碳信用計畫應具有計畫級別要求,以對減緩活動進行可靠的獨立第三方查驗證。
3. 永續發展
● 永續發展的效益與保障:碳信用計畫應有明確的指導、工具及程序,以確保減緩活動符合或超越對於保障社會與環境的最佳實踐,同時對永續發展產生正面影響。
● 對淨零轉型貢獻:減緩活動應避免鎖定與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不相容的溫室氣體排放、技術或碳密集型做法。
過去,自願性碳信用標準多半重視外加性、量化減緩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方法、持續性與可被第三方機構驗證及給予唯一識別碼。
透過檢視10項核心碳原則後可發現,新的標準強調環境效不可被重複計算、碳信用計畫應被有效治理,以確保其透明度,同時須留意所生產的碳信用專案是否符合永續發展條件。因此,核心碳原則是補充過往碳驗證標準中,顯少被提到的治理與永續發展兩大層面。
此外,為了讓市場買方可清楚辨識碳信用商品的品質,CCP也將買方較關心的資訊納入評估機制與資訊揭露上。意即碳信用商品需符合10項核心原則外與相關屬性(Attributes)規定,相關屬性包含:是否適用所在國之授權及相應調整、專案是否自願捐款予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調適基金,以及該計畫是否量化對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正向貢獻。
核心碳原則標章的意義是什麼?
自願碳市場誠信委員會的核心碳原則評估框架規範主要用於評估碳信用計畫,和碳信用類別是否符合核心碳原則的詳細標準。然而,被評估為符合核心碳原則資格的碳信用計畫,將能在被核准的碳信用貼上CCP標章,建立對自願碳市場的信任。
換言之,無論碳信用是透過何者計畫所頒發、屬於哪種信用額或生成位置,CCP標章讓買家更容易識別高誠信度的碳信用,並為其定價、促進投資。
目前,自願碳市場誠信委員會已發布4份報告,包含「核心碳原則+屬性」「評估程序」「計畫等級評估」與「類別等級評估框架碳信用」,要獲得CCP核准,必須滿足計畫等級評估與類別等級評估兩等級。
計畫等級評估是指註冊溫室氣體減緩行動並發放碳信用的計畫,包括碳驗證標準(VCS,Verified Carbon Standard)與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在類別分類評估中則設有類別工作小組進行審核,然而,ICVCM的類別等級評估框架設定特定的品質門檻,任何既定類別的計畫皆須符合聯合國國際航空抵換機制(CORSIA)的要求(如下圖)。
今年底公布首批通過核心碳原則審核之碳權
由此可見,核心碳原則的地位凌駕在自願性碳市場標準之上,即便已取得VCS或Gold Standard的專案,仍需通過核心碳原則審核,才可被認定為具有高誠信的碳信用商品。核心碳原則框架每3年更新一次,第一批符合CCP資格的計畫與核准類別預計於今年年底公布。
由於現階段市場中存在著高、低品質的碳信用商品,造成自願性碳市場形象飽受質疑。因此,有必要為自願性碳商品建立一套共用的明確標準,提高透明度與可信賴度,以符合國際間所提倡的「避免漂綠」發展核心。若核心碳原則機制成功的被認可,相信將成為碳市場發展的關鍵轉折點,為自願碳市場建立終極防線。
最後也呼籲企業應留意自願性碳信用僅可應用於價值鏈外之減排,但不能計入非國家行為者的淨零路徑所需的減排量,應將購買自願性碳信用商品做為減碳之最終手段。
文:邱祈榮、陳冠婷;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