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9月提出「漂綠」最新專法草案,預計最快2026年上路;但早在此前,奧地利航空就已因「漂綠」遭處罰。企業與個人在淨零轉型路上,該如何防止踩雷?
全球第四大航空集團德國漢莎航空(Lufthansa)子公司──奧地利航空(Austria Airlines)今年6月遭到罰款。主因是在去年廣告中,聲稱該公司飛往義大利威尼斯的航班使用「永續航空燃料」(SAF),已實踐「碳中和飛行」,要乘客和該公司一起「實踐零碳飛行」。
目錄
Q1:奧地利航空為何被罰?
Q2:「漂綠」的定義是什麼?
Q3:歐盟最新「反漂綠禁令」是什麼?
Q4:美國如何對抗「漂綠」?
Q5:中國對「漂綠」態度如何?
Q6:台灣怎麼管制「漂綠」?
Q7:漂綠有幾種?企業該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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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奧地利航空為何被罰?
奧地利消費者協會立即對該公司提告。法律專家鮑爾(Barbara Bauer)表示,目前技術上,並無法用永續燃料實現碳中和飛行。
原因在於,即便是永續航空燃料,也只是在生產過程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燃燒時內部蘊含的石蠟還是會排放二氧化碳。而奧地利航空引發爭議的「永續航班」,其實也只有5%的燃料來自再生能源。
此判例是奧地利首次對大企業漂綠開罰。今年6月,奧地利法院在要求奧地利航空在網站和原始廣告出現的社群媒體帳戶張貼法院判決副本,並支付奧地利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費用。
奧地利航空發表聲明指出,已注意到此一判決,未來使用永續燃料時,一定會提供更清晰訊息。
而除了奧地利航空以外,還有另外16家航空也被點名「漂綠」,遭到歐洲消費者協會投訴:「暗示航空運輸已經實現永續、環保,並對生態負責。」但實情並非如此,航空業目前仍是碳排大戶之一,是全球3%碳排來源。
Q2:「漂綠」的定義是什麼?
到底什麼是「漂綠」?簡單來說,就是指政府、企業的行為,明明已經對環境造成衝擊,卻還是刻意誤導,或想要營造大眾錯誤印象。
「漂綠」一詞,最早是來自美國環保運動健將韋斯特維德(Jay Westerveld)。1986年,他到斐濟旅行時,發現有飯店老闆以環保為名,希望顧客可以重複使用毛巾,但其實飯店老闆真正的目的是降低洗衣成本,而不是減少對環境的損害。
隨著減碳、永續意識抬頭,愈來愈多品牌會做出未經證實的減排聲明,也有愈來愈多食品標榜「天然」或「對生態環境友善」,但其實並未達到宣稱效果。
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路在2021年檢視500家公司網站後發現,有四成公司網站發布的環保聲明均屬不實。
例如,瑞典快時尚品牌H&M,曾經在2019年推出Conscious系列,聲稱服裝含有回收成份。但後來消費者發現,回收成份只占極小部份,而且H&M宣稱此系列服飾用水量減少20%,但美國媒體Quartz調查後卻發現,不只沒有減少,反而還增加20%。
Q3:歐盟最新「反漂綠禁令」是什麼?
因此,各國無不從法治層面下手遏止「漂綠」行為,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其中以歐盟的動作最積極。
今年9月,歐盟議會和理事會針對「消費者賦權綠色轉型指令」(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Directive)達成協議,明確規範以下五件事:
第一,在沒有公信力的數據佐證下,不得使用模糊、空泛的字詞,宣稱產品的永續、環保特質。例如,「生態友善」(eco-friendly)、「生物可分解」(biodegradable)、「氣候中和」(climate neutral)、「環境友善」(environmental friendly)、「天然」(natural)等字詞。
第二,不能利用碳抵換計劃得到的減碳額度,宣稱產品達到「碳中和」或「低碳」。
第三,必須經過認證計劃、公共機構核定,產品才能使用永續標章。
第四,不能在零件還堪使用的狀態下,要消費者更換零件。例如,印表機墨水匣一定要等到外殼都不能使用,才能整個替換。
第五,如果產品無法維修,不得宣示產品可經維修,使用延長年限。
這項協議,還將在歐盟議會、理事會各自表決通過後,才算正式完成立法,預計最快將在2026年上路。
Q4:美國如何對抗「漂綠」?
今年10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也修訂「綠色指南」(Green Guides),是十年來首度對其進行修訂,顯示「漂綠」問題在美國也困擾不少消費者。
當企業違反「綠色指南」時,聯邦貿易委員會可以採取行動,但從2018年到現在,只採取過八次行動。
範例之一,是去年4月,沃爾瑪(Walmart)和百貨公司柯爾(Kohl’s)宣稱旗下人造絲產品具有竹子和其他環保材料,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分別重罰300萬、250萬美元。
一般認為,修訂後的「綠色指南」,將更加明確,例如清楚闡釋什麼才算是「可回收材料」,使企業更清楚該如何遵循,也使政府執法時更有依據。
聯邦貿易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局前幕僚長班薇(Kathleen Benway)表示,目前版本的「綠色指南」從2012年至今沒修改過,但產業環境已發生許多變化,特別是消費者對回收、環保實踐的認識,也比11年前更加全面、深入。
這項修訂,必定會使企業更忌憚「漂綠」行為。聯邦貿易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局前代理副局長戈曼(Frank Gorman)表示,企業普遍希望減少風險,預計大公司不敢再恣意宣稱產品永續。
Q5:中國對「漂綠」態度如何?
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下,尚無專門規範「漂綠」廣告法規,主要是透過《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刑法》規範。
實際案例之一是,2020年8月底到10月中期間,某家居用品在小紅書、地鐵站分別投放「空氣淨化窗簾」廣告,但這款窗簾在實際使用的生活情境中,並無法有效發揮空氣淨化功能,遭中國政府依違反《廣告法》為由,罰款人民幣172.52萬元。
另一個案例,則是某印刷公司2020年9月在產品背面標示「中國環境標誌」圖樣,和「綠色印刷產品」文字訊息。但該公司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證書早已在七個月前過期,遭政府以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處以20萬人民幣罰款。
Q6:台灣怎麼管制「漂綠」?
台灣目前還沒有直接針對「漂綠」的專法,主要是以《公平交易法》21條規範廣告不實,並鼓勵企業主動揭露。
為了防範漂綠,今年5月,尚未改制為環境部的環保署,就逐批公布需要進行碳盤查的的排碳大戶,就其排放場域邊界,逐一鑑別排放源、計算排放量,要求這些大戶揭露生產過程中的碳排,並經過第三方認證後公布。
今年初,金管會也從放貸部位最高的營建和製造業下手,列出初步永續準則。但永續能源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建議,應該把永續報告書的法律位階,提升到和財務報告相同,一旦造假,就必須面臨刑責。
Q7:漂綠有幾種?企業該如何避免?
非營利智庫行星追蹤器(Planet Tracker)最新報告把企業最常犯的「漂綠」錯誤分為六大項,將其比喻為「漂綠多頭蛇」(Greenwashing Hydra)。
第一種是擠綠(Greencrowding)。即企業把永續關鍵數字「藏樹於林」,透過組織產業聯盟、用整體數字概括等方法,使外界無從得知單一公司永續成效。
例如由殼牌石油等60間公司組成的「終結塑膠垃圾聯盟」(Alliance to End Plastic Waste)不只與美國化學學會關係匪淺,前十大塑膠製造商,塑膠回收量更僅不到0.01%,且進度都不透明。
第二種是顯綠(Greenlighting)。有點類似時下常見的情緒勒索、情感操控,透過把產品、服務中某個特點放大,遮掩其他破壞環境的作為。
例如,法國石油公司道達爾(Total Energies)2021年為了彰顯重視氣候變遷,在社群媒體上大幅使用「更多能源・更少碳排」的口號,但卻又產出更多石油和天然氣,明顯打臉自己。
第三種叫移綠(Greenshifting)。白話一點的說法是,千錯萬錯,都是消費者自己的錯,而不是品牌端的錯,把不永續的癥結推給消費者。
像是殼牌石油、埃克森美孚石油,都曾經要消費者算一算自己產生多少碳排,但實際上自己才是碳排大戶。
第四種是貼綠(Greenlabeling)。也就是在產品、服務加上「綠色」、「環境友善」、「生物」等字樣,如一開始提到的奧地利航空遭罰事件,就屬於此類。
第五種叫洗綠(Greenrinsing)。簡言之是在頻繁更動減碳、永續目標,以順利達標,或是喊出根本無法達成的目標。
像是兩大可樂龍頭可口可樂、百事可樂均用過此招,前者在五年內改變兩次目標,後者則是三次。
第六種是唬綠(Greenhushing)。即不主動公開揭露相關永續證明,只保守達到最低門檻標準,一方面不會被指責沒達到永續目標,另一方面也不會被說是漂綠,卻未能善盡自身力量落實永續。
即便目前國內外「漂綠」規範尚未完善,企業仍可透過前述六大重點進行自我體檢,待相關規定正式上路時,就不會手足無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