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碳權交易所首批國際碳權今(22)日掛牌交易,象徵台灣碳有價時代正式來臨。開張首日吸引台積電、聯電、鴻海、中鋼、長榮海運等27家企業、金控搶購一空。首波售出共8萬8520噸碳權,其中金控是最大買家,交易金額逾80萬美元,大幅超越新加坡碳交所(CIX)開張首日的1.2萬噸。至於國內碳權交易最快可望在2024年上架交易。
12月2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碳權交易所及台灣經濟研究院共同舉辦「零碳新經濟論壇」,於上午舉行國際碳權交易平台啟動儀式,並頒發購買證明給「國際碳權」首購企業、金控。經濟部長王美花、環境部長薛富盛、國發會主委龔明鑫、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及碳交所董事長林修銘皆蒞臨啟動儀式。
林修銘致詞時表示,2023是台灣推動炭定價制度元年,自2月總統蔡英文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淨零目標入法,8月7日正式成立台灣碳權交易所,而今日啟動國際碳權交易平台,標誌台灣在淨零路上邁出重要里程碑。
國際碳權交易平台啟動後,對外可接軌國際、提升國際能見度,對內除了有助我國產業符合國際供應鏈、產品碳中和及ESG等要求,也提供廣大中小企業取得碳權的合法管道,未來無需再費周章赴海外開戶取得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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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碳權交易平台三大特色一次看
國際碳定價機制發展行之有年,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日本近年積極成立碳權交易平台,林修銘表示,台灣正式展開「國際碳權交易平台」,對我國產業發展至關重要,並分享三大特色以及交易架構。
第一,使企業具備接軌國際基礎,交易採美元計價,符合國際大多碳交易平台。可以吸引更多買賣家進到台灣市場,更有利我國碳權市場國際化。
第二、為保障買賣雙方交易安全,採「信託帳戶」交易。
第三、妥善管理帳戶平台,採「子帳戶」架構設計,「國際碳權交易平台」之編碼原則充分運用虛擬帳戶、法人統編及交易類型,整合「碳權流」及「金流」,是我國第一個實現標準化的碳權交易平台。
林修銘也強調,藉由引入「排碳有價」機制,進一步激勵企業投入低碳創新技術,加速形成低碳新興產業聚落,帶動綠色經濟的正向循環。
首波國外碳權商品含水力、風光電,來自歐亞美7國
林修銘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及,首批掛牌碳權來自於英國、瑞士、新加坡、越南等7國,碳權商品包含潔淨水源、風力、太陽能等案場。依據規劃,每噸二氧化碳當量訂價落在約5美元至15美元,碳權交易平台初期僅限國內法人購買。第二波上架的碳權商品,會以經過國際認證機構黃金標準(GS,Gold Standard)和Verra發行的專案為主。
《遠見》整理六大交易規則:
▍ 交易對象: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賣方可以是外國或本國法人
▍ 交易時間: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假日休市
▍ 交易單位:一噸二氧化碳當量
▍ 交易貨幣:美金
▍ 碳權商品規範:賣方的碳權欲於碳交所上架,需符合一定標準,包含碳權核發機構需經碳交所認可、碳權年份(vintage)應為5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3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
▍ 購買後不得轉售:為避免炒作和投機行為,落實碳交所協助企業減碳初衷,買方購買碳權後僅能持有、註銷或移轉至買方國際碳權核發機構的帳戶,不得再於碳交所平台轉售。
至於企業最關注的「購買國際碳權是否能抵銷CBAM或國內碳費?」林修銘說明,由於首批上架的碳權商品屬於「國際自願性碳權」,非強制性碳定價下的產品,因此依規定不可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針對碳權抵減國內碳費,因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尚在研擬,仍待環境部研議後公布進度。隨著國外碳權啟動交易,林修銘表示,第一筆「國內碳權」最快有望在明(2024)年中上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