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召開的聯合國第15屆生物多樣性大會(CBD COP15),旨在2030年前阻止並扭轉自然損失,同時呼籲企業與金融機構在內的所有利益關係者都應參與。當時也達成一項歷史性協議《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
協議中第19個行動目標提到「根據《生物多樣性公約》第20條,以有效、及時和容易於獲取之方式,大幅增加從國內、國際、公共和私人資源在內的財政資源水準,用以實施國家生物多樣性(例如:物種、生態系、自然棲息地)戰略與行動計畫,到2030年每年至少動員2,000億美元」。
相關執行作法包含發展創新計畫,例如付費的生態系統服務、綠色債券、生物多樣性抵換與信用、惠益分享機制,以及環境和社會保障。
這項說明為自然創新融資機制的發展提供新的動力,同時也證明生物多樣性信用(Biodiversity Credit)是可用的機制之一。
生物多樣性已成永續新議題
近年來,生物多樣性金融領域有許多新的進展,包括在2023年8月辦理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會議期間,加拿大與英國宣布對新的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基金(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Fund)進行捐款,該基金的設立宗旨便是增加對自然復育與新投資。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he 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的最終建議也已於今年9月公布。
同時,市場監管工具,例如英國國家標準機構(BSI)與環境、食品及農村事務制定的自然投資標準計劃以及科學基礎目標網絡(SBTN)近期紛紛推出不同方案,提供企業設定生態系保護、復育、淡水利用與污染目標,並努力提高市場透明度和一致性。
生物多樣性為企業帶來風險和機會,影響範圍不僅限於供應鏈與自身業務,還包括與自然衰退和退化相關的系統性風險。
當企業規劃致力於補償對生物多樣性造成的損害時,除採取對自然正向發展的實際行動外,部分企業也會購買生物多樣性信用額度,資助棲息地復育或維護生物多樣性,此舉亦是企業用於「抵換(Offset)」對生物多樣性造成的損害的途徑之一,這概念與排放源採購碳信用商品(Carbon Credit)類似。
究竟「生物多樣性抵換(Biodiversity Offset)」與「生物多樣性信用(biodiversity credit 或biocredit)」之間的差異及市場發展概況是如何呢?本篇文章帶你了解!
生物多樣性「抵換」與「信用」,兩者有何異?
生物多樣性抵換是基於「污染者付費方式」的經濟手段。
企業試圖透過量化破壞生物多樣性的活動的成本,將開發案造成的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外部成本納入考量,通常是獲得國家機構開發許可等的法律要求。
生物多樣性信用並不是實體所承擔的法律義務,而是一種經濟工具。
可以用於資助透過創造與銷售生物多樣性單元(biodiversity units),為生物多樣性帶來可被測量的正向成果與行動。
目前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正倡議,公司參與自然正向(nature-positive)發展旅程的一部分,應是投資自然育復相關工作,採取抵換手法彌補損害。
由於需要抵換同一類的損害,且是無法被替代的,因此,世界經濟論壇建議用「生物多樣性信用」取代抵換,作為生態系服務中零淨損失(No Net Loss)階段中的補充。
雖然生物多樣性抵換與信用的設計上看起來相似,但兩者間的差異主要在於購買與宣告的動機。
生物多樣性抵換是企業的贖罪券,用來彌補降低對生態系統的破壞。
生物多樣性信用則被視為衡量生物多樣性淨收益(net gain)的指標,是可以達成抵換機制的一種商品,甚至是作為達到零淨損失的工具,對自然正向發展有一定意義的存在。
換句話說,生物多樣性信用是公司積極保護自然之旅的一部分,它們是對自然恢復的投資,而不是對造成的任何損害的抵換。此外,生物多樣性信用也逐漸結合並優化碳信用的概念,較能被市場參與者了解與接受。
生物多樣性信用市場6種類,漸趨成熟、多元?
生物多樣性信用可為保護自然生態系提供關鍵的資金,儘管截至目前為止對生物多樣性成果的交易與相關投資仍較不足,但整個市場的氛圍仍是熱情的。
根據Nature Finance於今年3月發布之報告指出,生物多樣性信用市場可分為6種:
1. 慈善性的宣告(Philanthropic claims)/憑證市場:
此類型為生物多樣性信用最簡單的形式,表示某個實體已採取某些措施來保護或再生特定的生物多樣性景觀。通常此種種信用不賦予具有可被交易的金融價值,或將其價值作為履行法規要求的工具。
2. 監管(強制)抵換市場:
越來越多國家制定法律要求企業,對其運營須對不可避免的陸地或海洋景觀損害進行賠償。生物多樣性信用是企業遵守其監管要求的證據,可有符合相關的法律與財務責任。
3. 境內信用市場:
金融機構或品牌商在價值鏈中,提高投資永續自然資源的作法越來越多,此類投資主要是尋求利潤,可作為金融資產放入資產負債表,若有直接或間接財務收益具有可轉讓價值,則可以進行交易。
4. 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碳抵換市場:
在碳抵換市場中一項關鍵的不足,為缺乏對更廣泛的生物多樣性影響之系統性考慮。因此優化版的碳信用商品,也考慮了生物多樣性因素,惟這將存在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意即這是否會顯著改變碳信用估計值或/並改變自然資產管理方式?
5. 多樣性抵換市場:
最困難也是最具爭議性的生物多樣性抵換市場,可能是自願性,也可能是受監管的。這種方法將允許企業抵換對生物多樣性造成的損害,但在某些情況下,只有在進行減緩行動後,才能透過購買生物多樣性相關的信用商品。
6. 生物多樣性金融資產:
全球資產管理部門對金融資產的需求不斷增長,這些金融資產可作為投資組合管理工具,幫助分散與減緩氣候與自然風險。若其設計、發行、價值估計與交易得當,生物多樣性信用則可滿足這些快速成長的資產管理趨勢之部分需求,從而成為一種創新且重要的金融資產類別。
可預期隨著時間的演進,生物多樣性信用市場的種類,將逐漸成熟與多元化。
此外,我們必須了解上述這些生物多樣性信用類別是不具排他性的,例如慈善信用市場原則上是可交易的抵換,就像監管市場可能演變成在次級市場上交易一般。
重要的是,對生物多樣性信用的兩個主要概念需要有清楚地區隔:一方面是抵換與無抵換,另一方面為是否有次級交易。下圖則針對上述六個類型的商品定位進行區隔,並提供可能的潛在演化路徑:
延伸閱讀:碳抵換需求不斷增長,4碳信用商品品質、成本各如何?
TNFD助攻生物多樣性信用,公私部門應齊心完善制度
在國際性倡議與相關治理架構公布(例如TNFD)的推波助瀾下,生物多樣性信用市場將有機會快速的蓬勃發展。
為了讓市場奠定良好的基礎,替生物多樣性管理者帶來公正與公平的利益,有必要確認並落實誠信、透明與強大的治理原則,並且涵容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例如:原住民、當地社區居民、公部門與公民。換言之,擁有高度誠信與包容性,是讓生物多樣信市場成功的關鍵條件。
然而,企業與金融機構要將其營運活動與財務足跡從對自然的負面影響,轉變為正向影響,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這仍需要透過公私部門齊力合作,共同完善相關的制度、市場環境與產業生態系。
延伸閱讀:自然相關財務揭露首納「人權治理」,一文看TNFD正式版八大重點
文:邱祈榮、陳冠婷;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