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9日召開第五次碳費費率審議會,討論包含費率訂定法制作業程序、不同費率方案對個別產業的衝擊影響評估等。
目錄
● 碳費審議相關時程表
● 碳費費用制定
● 碳費徵收對象
● 碳費對整體經濟影響
● 環團針對碳費制定10大建議
● 碳費對企業衝擊
● 碳費專款專用,推動氣候變遷調適行動
為因應氣候變遷與2050淨零目標,環境部採「碳費先行」,透過賦予碳排放成本,預計在2025年向首波重點企業徵收碳費,促使企業減少碳排放,最終達到碳排總量管制成果。
已於8月29日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碳費3子法,自發布日施行。環境部期待碳費執行後,在2030年可減少3700萬公噸碳排,整體碳排減量至2.0705億噸的減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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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碳費費率上,環境部原訂3月預告、6月公告,但在各界意見尚無交集情況下,確定無法達成目標,恐延期至今年年底前公告。經歷半年召開多次碳費費率審議會,本文將整理目前碳費費率進度狀況、爭議點與對企業、社會影響。
2024碳費審議時程全部遞延
項目 | 預告時程 | 公告時程 |
「碳費費率」原定時程規劃 | 3月 | 6月 |
「碳費費率」現階段時程規劃 | 12月 | 2025年1月1日 |
「碳費三子法」原定時程規劃 | 3月 | 6月 |
「碳費三子法」現階段時程規劃 | 4月 | 2024年8月29日 |
碳費費率審議會 | 日期 |
第一次 | 3月15日 |
第二次 | 3月26日 |
第三次 | 5月7日 |
第四次 | 7月5日 |
第五次 | 9月9日 |
第六次 | 9月底至10月 |
碳費費用制定
根據最新第四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報告顯示,委員會提出100、150、300、500、800、100等6個參考費率,以及有無高碳洩漏風險的2種情境。
為提高產業減碳誘因,碳費費率目前採分階段費率架構,依減碳成果逐步調升一般碳費費率,預計在2030年前透過三階段調整來達成減碳目標。
此外,更積極者也能透過一般與優惠費率的價差,創造自主減量的誘因,降低減量成效的不確定性。優惠費率可採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或國家自定貢獻目標(NDC)。以SBT目標為例,鋼鐵業年削減率須達到25.2%、水泥業年削減率為22.3%,其他產業年削減率設定42%。
針對受管制對象屬高碳洩漏風險者,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承諾減量,可獲得風險折扣,作為過渡轉型期的調整機制,以降低碳洩漏風險。
若企業須申請優惠費率方案,需要再114年6月30日前申請自主減量計畫,才能在115年以優惠費率來計算。
企業採取優惠費率可採取優惠費率A與B方案,A方案指企業須以2030年為目標,透過行業別指定削減率,以110年為基準年,採取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來訂定。B方案則以107至111年為基準年,考量各排放源排放型式,包括燃料種類、製程、電力使用來訂定。
根據第五次碳費費率會議討論結果建議,目前一般費率起徵價格制定在每噸300元至500元間,後續以2年為一期來調升,碳費審議委員成員任期亦是2年為任期。在2030年後,將來固定碳費費率將參考國際碳價水準,制定在每噸1,200元至1,800元間。第六次碳費費率將針對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範圍再進行審議,預計9月底10月初之間召開。
台灣碳費制度參考歐盟、南韓、新加坡
目前碳費計算公式參考歐盟、南韓、新加坡及加州等過渡調整作法如下:
碳費=收費排放量X費率(一般或優惠)
有關收費排放量,非高碳洩漏風險企業的起徵碳排門檻值(k)為2.5噸,高碳洩漏風險企業則無起徵碳排量。
此外,碳洩漏風險係數值(CL係數)將分3期調整,分別為0.2、0.4、0.6。但企業須先取得核定之自主減量計畫,方可申請適用高碳洩漏風險係數。若未落實自主減量計畫或指定目標,則須依一般費率進行追繳,計算公式如下:
收費排放量=(排放量-k值)X 碳洩漏風險係數(CL)
首波碳費徵收對象:年排放超過2.5萬公噸的500家企業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草案,首波碳費徵收對象為「全廠(場)化石燃料燃燒之直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製造業及發電業」約500家,這些事業體直接加間接在2022年排放量約1.5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總排放量54%,包括台積電、台塑、台電、中鋼等。
在2022年盤查結果顯示,一年製造10萬噸至50萬噸碳排量的企業有150家,共排放3392.9萬噸,為最多區間廠數;一年製造500萬噸以上企業有4家,共排放4814.8萬噸;2.5萬噸以下則有50家。
這500家首波徵收企業,須於每年5月底前,根據前一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應繳納之碳費。繳納方式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採網路申報並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首年若未滿1年,則以費率公告生效日期當月起算,依月份比例計算繳交碳費。
企業若使用減量額度(碳權),國內減量額度可扣減收費排放量上限10%;國外減量額度可扣減上限5%,僅限於非高碳洩漏產業使用,且需環境部認可。
碳費對整體經濟影響
根據第四次碳費費率模擬結果,在未考量高碳洩漏風險的一般情境下,碳費對台灣整體經濟的影響如下:
● 對GDP的影響約為0.04%至0.4%
● 最高衝擊GDP約942億元
● 對CPI(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影響則為0.0269%至0.2687%
若考量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並給予0.2的碳洩漏係數折扣,碳費對台灣整體經濟的影響如下:
● 對GDP的影響則為0.018%至0.181%
● 對CPI的影響則為0.0121%至0.121%
環團:目前碳費設計恐難達成2030減碳目標
環團憂碳費三子法恐無法發揮價格訊號,讓碳費徵收淪為「折扣大拍賣」。多個環保團體批評,碳費三子法納入高碳洩漏風險係數、2.5萬噸免徵額等設計,恐無法發揮有效的價格訊號,更難達到台灣在2030年要減碳24±1%的目標。
環團指出,法案設計的高碳洩漏風險係數折扣,可能讓高汙染產業輕易取得減碳成本優惠,降低減碳誘因。此外,2.5萬噸免徵額恐讓部分企業免繳碳費,進而抵消碳費的整體減碳效果。
環團針對目前碳費制定提出10大建議如下:
1. 建議提高碳費價格,並完善中長期制度規劃,包含費率調漲路徑及起徵門檻下降期程,促使產業提早因應減碳
2. 建議刪除《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第四條有關按月比例計算碳費的規定,以符應碳費如期開徵及以整年為基礎徵收的精神
3. 建議碳價收入公開透明,並用於創新低碳技術發展及公正轉型,以加速台灣淨零轉型
4. 建議一般費率為500元起徵,並逐年調漲
5. 建議優惠費率不低於300元
6. 建議給予減量目標超越國家目標的企業優惠費率,並公開相關資料
7. 碳抵換應嚴格限制抵扣比率上限 5%。
8. 刪除 2.5 萬噸免徵額及碳洩漏風險係數,加速規劃台版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 的實施。
9. 若保留碳洩漏風險係數值設計,應於《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第六條增訂風險係數值階段調整時程,並於 2034 年前完全取消風險係數值折扣方案。
10. 為加速產業淨零轉型,建議搭配碳定價政策推動以下措施:制定產品碳排放標準、設立溫室氣體減量技術補助獎勵機制、推動低碳政府採購
碳費對企業衝擊
環境部長彭啓明強調,徵收碳費對物價、經濟的影響微乎其微,甚至比漲電價的影響還低。他指出,碳費的目的是協助企業減碳,而非為政府增加稅收。政府未來也會積極協助減碳步調較慢的企業,共同達成減碳目標。
然而,在碳費費率方案提出後,鋼鐵業表示,即使鋼鐵業是碳洩漏敏感產業,可以透過自主減碳取得碳費折扣,但徵收碳費後,仍會提高鋼廠的成本。由於目前整體市場狀況不明,若環境部最終決定的費率每噸超過300元,甚至達到1,000元,鋼廠將立即宣布下年度虧損。以每年300元費率,每年產生500萬噸為例,碳費至少收取15億碳費。
另外,運輸業雖然不在首波徵收產業,交通部根據《2022年燃料燃燒之二氧化碳排放統計與分析》指出,若每噸收取300元碳費,台鐵碳費收取約新台幣1億217萬元;高鐵次之,約8,390萬元;台北捷運約4,690萬元;新北捷運則約68萬元。這些碳費恐會造成票價調漲,衝擊通勤族生活成本。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指出,企業必須達成指定目標才能取得碳洩漏風險折扣(CL係數)和優惠費率。然而,目前產業可執行的減碳措施已盡力達成,實務上,部分企業難以達標指定目標。若碳費超過300元,企業若無法達標,將無法獲得碳洩漏風險折扣及優惠費率,恐由盈轉虧。倘若碳費徵收至500元,企業將更難以負擔。
中鋼指出,環境部已經為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等設計了相關配套措施,雖然考量到產業所面臨的困境,但即使有配套,「中鋼仍需繳交高於國際鋼鐵同業所繳交的碳費」。中鋼表示,將積極減碳,並向環境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以取得優惠費率,減緩碳費衝擊。
碳費專款專用,推動氣候變遷調適行動
根據環境部報告指出,碳費收取費用採取專款專用,用來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研究與行動,分為5大面向執行面、減量面、調適面、教育面與其他用途。
在執行面上,環境部可強化排放源檢查、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平台帳戶管理、碳足跡管理、國際事務及公正轉型等行動。
減量面能透過補助方式,獎勵企業、國家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與研發。
調適面則專注在氣候變遷調適之協調、研擬及推動事項。
教育面則可針對大眾、企業或學校進行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減量教育及宣導。
其他經費可從事有關氣候變遷調適研究及溫室氣體減量內容。
為了協助企業接軌目前規劃碳費制度,經濟部在113年至114年間投入約210億預算進行輔導措施,包括針對首波碳費徵收對象提供碳費制度輔導方案,同時鎖定所有企業展開深度節能計畫、提供減碳診斷輔導、政府補助資源、低利率貸款、以及減碳租稅獎勵。
收取碳費費率初衷是促使企業減碳,檢視非必要碳排與精準減少耗能,對企業來說可以永續下去,也能協助地球、台灣能永續發展,得以讓生物、人類、大自然繼續生存。然而,對於費率收取高低的抉擇,一方面恐會造成產業消逝與企業倒閉,另一方面卻可能讓減碳毫無效果,要達到平衡恐讓審議委員,以及環境部門,甚至經濟部門精密判斷。